違建拆遷如何自救?

前不久京尚拆遷律師和大家分享了京尚所原江主任律師代理的一則“拆違式強拆”維權成功案例,其中著重介紹的是關於強拆維權方面的知識,有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前往簡讀了解。

除了這種拆違式強拆的情況之外,實際生活中有時還存在因種種原因,被拆遷人的房子確實違建的情況。那麼這種情況下被拆遷人享有哪些權利、又該如何最大限度地為自己爭取更多權益呢?

京尚拆遷律師今天就來說說家有“違建”的被拆遷人該如何機智應對拆遷。

違建拆遷如何自救?

一 儘快為“違建”補證

通常情況下我們所說的違建指的是未經主管部門批准許可,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築物。通常就是老百姓沒有去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就自行蓋建的建築物。

這些違建通常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既未經批准登記,又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按照要求應予拆除的違建;一種是未經主管部門審批,但本身不違反城市總體規劃的“黑戶”建築,這種情況下被拆遷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繳納罰款,補辦相關手續,取得產權證,將違建變為合法建築,然後正常享受拆遷補償安置。

二 把握拆遷談判途徑

實踐中形成違建的原因有很多種,不管是何原因最終被認定為違建的拆遷房依法能夠取得的拆遷補償都是比較低的。在房屋被認定為違建的情況下,為了儘量提高自己能夠獲得的補償,被拆遷人就要把握好談判這條途徑。

同時,一旦被拆遷人的房屋被認定為違建,拆遷方就會通過拆違的方式加快徵收速度,此時被拆遷人一定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救濟權利,通過對相關行政行為如作出限期拆除非法建設決定、實施強拆等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方式主張自己的權利,為爭取合理補償、促進雙方協商談判創造更多有利條件。

違建拆遷如何自救?

三 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

關於是否“無證房”、“違建”就能隨意強拆的問題,京尚拆遷律師已經詳解過很多次,稍前的案例也介紹了相關內容,在此不再贅述。京尚拆遷律師想特別強調的是,不管是違法強拆還是依法強拆,被拆遷人房子中的財產物品以及被拆遷人自身的人身權利都不可侵犯。

即使是依法進行強制執行(強拆),也必須留出充足的時間空間,讓被拆遷人轉移房屋中的重要財產,或由執法人員按程序搬離屋中重要物品財產進行提存。總而言之,被拆遷人並不能因為房子是違建就失去被執行房屋之外的財產權利,行政執法人員也不能因為要對房子進行強制執行就不顧被拆遷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除此之外,京尚拆遷律師特別提醒被拆遷人,違建的認定處理主體資格、限拆通知、催告程序、強制執行程序等各方面信息被拆遷人都要留意,假如行政部門在違建認定處理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被拆遷人可以通過複議、訴訟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四 違建仍有權獲得拆遷補償

儘管《條例》中明確規定“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但由於實踐中違建的形成原因非常複雜,部分房子是“違建”的被拆遷人確實存在居住或經濟困難,此時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地方政府也應對被拆遷人進行適當的補償和安置。

另外,對於享有土地權利的被拆遷人來說,即使不對違建進行補償,也必須對因拆遷給被拆遷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損失進行適當補償。

說到底,拆遷實踐中確實存在各種各樣的“違建”,但不管被拆遷人的“違建”是何種情況,都不代表著被拆遷人一定得不到任何補償。京尚拆遷律師建議各位被拆遷人在充分利用自己的土地權益的同時,也要注意相關的法律規章規定,儘量不要讓房子成為“黑戶”。

如果有被拆遷人遭遇到“拆違”式拆遷的,可以致電京尚拆遷律師,就具體情況與律師進行溝通交流,確認自己的房子是否真的是“違建”,並在此基礎上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違建拆遷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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