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政府專案組調查「華晟豪庭」違建

容積率3 .68能否調整?

惠州市住建局:從沒收到更改申請,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更改容積率

超建12層是否有隱患?

惠州市住建局:“華晟豪庭D棟”至今並沒有依法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企業宣稱的“整棟樓安全性沒問題”、“符合相關設計標準要求”這類說法,無任何法律效力

相關部門是否執法不力?

惠州市城管局:已三次立案查處,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但該公司拒不停工,強行建設,造成無法消除的影響,導致該樓至今無法辦理驗收手續。

惠州市政府專案組調查“華晟豪庭”違建

規劃許可報建19層,封頂變成31層,超建12層,位於惠城區中心位置的“華晟豪庭”因涉違建,被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三次立案查處(詳見南都惠州讀本6月29日相關報道)。

華晟豪庭D棟業主鍾先生等人近日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稱,業主們堅決支持城管等政府部門嚴格執法、嚴厲處置開發商的違法行為,同時懇請相關部門儘快協調解決此事。

“華晟豪庭”違建問題已經引起惠州市政府高度重視,已成立了專案組,組織紀檢、公安等部門介入調查。據惠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介紹,該局此前並未收到過該項目建設單位提交的關於提高容積率的申請。

華晟豪庭項目開發商惠州市永華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陳凱迪稱,開發商方已經把沒有地方居住的業主,安排去附近的酒店居住,“對業主的補償損失問題,也一直跟他們協商。”

1、容積率3 .68能否調整?

惠州市住建局:從沒收到更改申請,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更改容積率

惠州市永華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陳凱迪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稱,華晟豪庭D棟屬於三舊改造項目,按照該地塊的現有容積率3 .68,只能建到19層。該公司從美觀性以及安置戶的回遷要求等方面考慮,從2012年到2015年,多次向規劃部門提出申請,請求調整容積率,建設到31層。

對此,惠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相關負責人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回應稱,該局相關科室仔細核查了2012年至2015年的收文登記表,確認並未收到過建設單位提交的關於提高容積率的申請。

據規劃部門介紹,華晟豪庭D棟地塊的用地權屬,是建設單位從國土部門以出讓方式取得,出讓時的規劃設計條件容積率是3.68。根據建設部頒佈實施的《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准的的容積率指標,不得隨意調整。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經出讓,任何建設單位或個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確定的容積率,因此,所謂申請提高容積率的說法本質上與相關規定相違背。

據瞭解,容積率又稱建築面積毛密度,是指一個小區的地上總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對於住戶來說,容積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適度。規劃部門表示,在批准建設單位地塊相關指標的時候,規劃部門只對建設單位的用地量進行審批,而建築的高度是根據建設單位的設計方案來決定的,如果開發商把每層的建築面積縮小,建設高度自然就會提高。

2、超建12層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惠州市住建局:“華晟豪庭D棟”至今並沒有依法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企業宣稱的“整棟樓安全性沒問題”、“符合相關設計標準要求”這類說法,無任何法律效力

“現在的華晟豪庭D棟31層建築,是完全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據陳凱迪稱,原建築設計院對項目結構荷載進行核算及對設計規範提出意見,由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並提具審查意見,根據測繪的數據及施工圖審查意見交城管執法局依法依規處理。惠州市勘協建築工程設計諮詢有限公司出具的意見是:符合設計要求。廣東呈斯意特建築設計有限公司出具的複核意見是:滿足相關設計標準要求。

對此,惠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華晟豪庭D棟”項目至今並沒有依法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企業宣稱的“整棟樓安全性沒問題”、“符合相關設計標準要求”這類說法,無任何法律效力,出具這類意見的人員有違職業操守之嫌。

據介紹,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範、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誌,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惠州市城管局此前已多次責令開發商立即改正、消除規劃影響,並依法對D棟採取查封、停水、停電等措施。該局向正在裝修和已入住的業主發出書面《通告》,告知樓房未經竣工驗收,存在重大安全質量隱患,要求並勸導業主立即撤離。

要求開發商立即撤離正在裝修和入住的業主,並妥善安置,因此造成已裝修和入住業主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 是否存在執法不力?

惠州市城管局:已三次立案查處,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但該公司拒不停工,強行建設,造成無法消除的影響,導致該樓至今無法辦理驗收手續

“這個建設項目歷時3年,持續銷售2年半,公告通知業主收樓至今也有6個月。”華晟豪庭D棟業主鍾先生等人則質疑:該施工工地曾因違法加建被查封、立案查處,但為何還能在被查封的前提下繼續往上建了12層?

“為避免給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損害,遏制開發商的違法行為及不良後果的繼續擴大,我局此前已多次責令開發商立即改正、消除規劃影響,並依法對D棟採取查封、停水、停電等措施。”據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介紹,“華晟豪庭”D棟因涉嫌違法建設,該局至今已經對開發商惠州市永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三次立案查處,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同時要求開發商妥善安置業主、依法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

據惠州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4月,惠州市永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設“華晟豪庭”項目D棟,被該局處罰款人民幣1463429元,責令限期3個月內補辦手續。

2016年12月,該公司取得D棟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又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進行建設,加建12層(第20至31層),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該局第二次對其立案查處,責令立即停止建設,並依法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停水、停電等多種措施。但該公司拒不停工,強行建設,造成無法消除規劃影響的事實,導致該樓至今無法辦理驗收手續。

在案件辦理期間,開發商又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通知業主裝修和入住,擅自將未經驗收合格的樓房交付業主使用。對此,惠州市城管局第三次對開發商立案查處,擬對其作出責令改正,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局還要求開發商立即撤離正在裝修和入住的業主,並妥善安置,因上述違法行為造成已裝修和入住業主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業主心聲

“開發商違法,不能讓無辜業主承擔後果”

“我們的房屋有預售許可等手續,屬於合法購買,現在我們卻有家不能回,天天住旅館吃快餐。”華晟豪庭D棟業主鍾先生等人稱,目前華晟豪庭D棟已經入住及裝修準備入住的鄰居業主約80戶,拖家帶口無處可去。

據鍾先生等人介紹,華晟豪庭在麥地中心地段,還是學區房,“開發商2017年12月26日通知業主收樓,同時在惠州相關報紙和網上刊登入夥公告,我們滿心歡喜地裝修,期待可以早日入住”。2018年6月13日,業主們在D棟大門入口看到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貼出《公告》,這才知道該樓未經政府驗收。

鍾先生等業主稱,“房子被封期間,開發商對業主百般敷衍,既沒有解決方案,也沒有安置方案,業主們整天提心吊膽,開發商還衝著我們拍桌子怒吼……”

“這是開發商違法,卻讓我們這些無辜老百姓承擔後果。”鍾先生等人稱,他們堅決支持城管等政府部門嚴格執法、嚴厲處置開發商的違法行為,同時懇請相關部門及時解決問題。 採寫:南都記者 黃海林 攝影:南都記者 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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