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村民去世, 轎車當棺材下葬,你怎麼看?

晨露說事

只能說,套路限制了我的相像力。

原來,我只以為,下葬用的只能是棺材或骨灰盒,包括秦始皇在內,估計用的也是棺材吧,即便他的棺材造型再奇特,用料再華貴,但歸根究底,還是棺材。

直到最後的皇族,慈禧,我們看到出殯的長隊,抬的也是棺材。

他們和平民不一樣的是棺材的奢華和陪葬品的規格與規模。

所以我的思路就被限制住了,原來,轎車也可以當棺材的。

細思一下,似無不可。

人家就是喜歡車,就是生生死死都要和車在一起,這人生最後的叮囑和遺願,似乎,沒有什麼理由不滿足。

除了,鐵皮子會讓土地克化不動,會汙染土壤。他的墳墓,幾十年內,不能還耕。

那發,誰的墳頭又能在幾十年內還耕?

如果從價錢上說,更說不著,棺材的價格,本身就可以比轎車貴,那輛汽車也很一般,就是再貴,人家就要買來當棺材用,你能怎樣?

有網友看不慣車牌一塊埋了,這沒關係。車牌會被連同這車輛一起註銷,只是,這個牌號,估計要永遠作廢了,沒有人敢跟地府裡的他套牌的。

但總是讓人覺得彆扭和不爽。根本在於,物不盡其用。造汽車,是要讓它在路上跑的,不是讓你當棺材用的,這是對社會勞動的褻瀆和浪費。

資源是全社會的,不是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但是,不讓他為所欲為,總得有規制他的辦法。比如,有人死前,不甘心把錢留下,就要一張一張把錢點了,這就是違法行為,可以直接制止,但是,埋車呢?可以按毀壞公私財物論處嗎?

不是不可,只是哪個執法部門願意去和一個死人交涉。

好在,想像力這麼豐富而又執著的,只是個例。但願既空前,又絕後。


潘衛霞律師

人去世了,竟用轎車當棺材下葬!

河青君還是頭一次聽說這樣的事,更沒想到此事還發生在我大河北。

根據相關報道,5月28日,河北保定市徐水區一村民離世後,家人用轎車代替棺材將其下葬。而據當地村民介紹,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這位死者生前比較喜歡車,所以跟家人立下遺囑,下葬的時候,用轎車當棺材。

而這輛汽車,其實是死者生前使用的一輛現代轎車,還掛著車牌。

由於汽車過於龐大,村民甚至動用了挖掘機,場面相當浩大。由現場目擊者錄下視頻,此後才在網上傳開了。

首先,死者為大。河青君認為,此事雖然罕見,但也不宜多說什麼。畢竟汽車本身是人家的私有財產,如何支配也是車主的自由。尊重死者,本身沒什麼錯。但唯一需要質疑的一點或許就是,汽車掛著車牌下葬,是否不妥?

前段時間剛剛有新聞報道,稱電話號碼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了。那麼河青君想問問,汽車牌照是否也屬於個人財產的一部分,可以自由處置呢?如果不屬於個人財產,那麼車主去世後,決定用車輛陪葬前,就應該先去車管部門處理一下牌照的事。

希望相關部門能對此進行普及。或者有更專業的網友知道答案,歡迎評論區告訴大家!

文/河北青年報綜合


河北青年報

這事兒,咋說啊,看到這個,老麥這個頭條“神棍”都不得不說幾句:這不科學啊!

當然,作為子孫來說,老人生前遺願要將轎車一起下葬,作為一種陪葬品,滿足老人遺願,這個行動來說,還是值得讚賞的,沒心疼這轎車,是吧。但是就這麼真真的將一個轎車給下葬了,這玩意在地府也開不了啊。

如果真是老人喜歡轎車,在墳前多焚化一些轎車的喪葬品就可以,至少焚化後,轉換為場能,老頭在陰間說不定還能開上一開,你說這硬邦邦的鐵疙瘩,你讓老人家咋開,即便是能開,你說這箱油燒完了,你讓老人家咋加油啊,是吧,對了這車下葬過程中有沒有加滿油啊?

到這陰間,是以能量場的形式存在,靈體是一種場能,作為後世親人所給與的紙錢啥的,也是需要焚化之後才能轉換為場能被集中到供養閣,然後逝者定期到供養閣去領取供養。每年只有到了固定的節日,所供奉的實體才會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也僅限於貢品,這個鐵疙瘩車,不大好說是不是真正能有用,頭條內大拿們也出來說說這事兒,這車直接下葬了,是否可行啊?

不過還是那句話,這子女的孝心可鑑,還是值得表揚的,最後來首唐詩壓壓驚吧:

老頭生前就愛車

死後也要車陪葬

這可苦了孝子孫

又是挖掘又是填


老麥說說

死了竟用轎車陪葬,有“個性”,也很吸引眼球。他用過的轎車做陪葬,那住過的樓房是不是也該做陪葬呢?

按理說,轎車是人家的私有財產,別人擁有處置權,愛怎麼處置都是人家的事,不該說三道四。或許有人會噴“人家的東西,愛怎麼就怎麼,關你鳥事?”,但我還是忍不住想說些可能犯眾怒的話。



1、此種行為與國家節約土地的大政策不符。

大家都知道,近十多年來,國家提倡實施火葬,根本原因就是節約土地,避免死人與活人爭地。此事圖片中可以看出,因為要葬小轎車,佔地面積很大。這明顯違背國家方針,論理有關部門可以處罰!

2、此例一開,倘若沒有得到有效制止,會助長奢靡之風,浪費之風。現在有人葬車輛,將後來葬樓房也真的有可能,封建社會,有錢的王侯死後不都是大興土木嗎?此例一開,若沒制止,估計將後來效仿的不是少數。



3、事例會助長迷信思想。某些人有迷信思想不可怕,怕就怕迷信思想深入每一個人心中,迷信活動大行其道的地區註定發展不會很好。近些年,網上報到,河北等地有偷屍陪葬的事件,這次陪葬轎車很有類似,意思是隻要人用得著的都可以陪葬,這是迷信思想在作怪。

經濟再發達,也不能奢靡浪費。近些年來,很多地方經濟得到很大發展,但遠沒有達到發達的程度。用轎車下葬,是個別人為了博眼球的“奇思妙想”,應該被唾棄,也應該被追究相應的責任!




文軒閣

事發地是河北保定市徐水區的農村,去世的村民是享年65歲的男性村民,本村民姓齊,據知情人介紹老齊頭家境不錯,有兩男一女三個孩子都已成家,三個孩子生活條件都不錯,老齊頭生前比較喜歡轎車,下葬的這臺車是老齊頭開了10多年的一輛老款現代索納塔,目前的估價也就值1萬元左右。

時間:2018年5月28日

地點:河北保定徐水區

事件:保定一村民去世前立遺囑 用轎車當棺材下葬

5月28日,保定市徐水區一村民老齊頭去世後,家人聯繫了一輛鉤機,將老齊頭生前喜歡的轎車吊入墳穴內,並用水泥加固了四壁的墳穴前,用繩索吊起一輛銀灰色轎車,然後緩緩放入墳穴內。

四周有穿孝服的人群,還能聽到陣陣鞭炮聲和吹打樂器聲。

據瞭解,因為老齊頭生前比較喜歡車,所以生前留下遺囑自己去世以後要用轎車下葬。陪伴著老齊頭下葬的轎車是一輛老款現代索納塔,已經有十幾年車齡了,目前估價也就1萬元左右。





孔國說新零售

首先,必須要承認,有錢怎麼折騰都行,這是他的權力,不容剝奪!

這位老者,生前無聞無聲,死後卻因這種另類炫富下葬方式而聞名全國。不知他在九泉之下是樂哉,還是悲哉?

真不知道此種下葬方式是老爺子的真實意思,還是孝子賢孫們的有意為之!只為博得國人嫉羨之感!贏得孝的典範,孝的美名!

不管其子孫意欲何為,在我眼裡,都是悲哀!悲者為何?哀者為何?

我一悲,老人入土不能安。閉上雙眼,本想長眠。塵世凡人卻對他的葬法褒貶不一,他怎能瞑目,走得安心呀!

我二悲,良車塵封在土中,與孤魂野鬼為伴。造它之時,不知費盡多少人力物力,而如今英雄卻無用武之地,它怎不悲哀。伯樂沒遇上,卻遇上了土地爺,只能效力於土中了!誰讓你落入了有錢的土財主手中!命也!

我三悲,有錢的國人能否讓錢花的更有價值些?您的錢,這沒錯!想怎麼花就怎麼花,這也沒錯,這是您的權力!但如果您能把錢花在活人身上,我想它的價值會更大些,您存在的價值感會更強些,您對社會的貢獻會更大,對嗎?

逝者已走,沒有帶走任何生前物,與其留給他物質的虛名,不如用物質創造給生者更大的財富,給世人造更大的福,給困境中的人民以物質幫助。

當你悄然離去的時候,你不再孤單,你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你卻留下世人永遠的敬仰與思念!

總而言之,我尊重任何人的正當權益,同時我又希望孔子故國之人能有高尚的行為,精神世界無比豐富,中國偉大復興之夢才會儘快圓。我們華夏子孫不是會炫富的暴發戶,土財主,我們是有擔當,有夢想,為夢而戰,不忘初心,不辱使命的炎黃新子孫!精神上強大,行為上高尚,這才是中國人的樣!做到了,我們在世界上就真的不一樣了!

我的兄弟姐妹們,加油吧!吾輩共勉之!多做實事,善做事,少炒作,少炫富!富國有望!強國有望!







西瓜笑笑生

看到這樣的事情,就想進來說兩句。這種助長不良風氣的事情雖然從制度上拿不出杜絕的辦法,但是其影響一定很不好,而且實施者也只能遭到人們的嘲笑。

用車陪葬不只是浪費的問題,雖然死者生前喜歡車,還立遺囑說讓車陪葬,但是汽車被製造出來是要在路上開的,不是為了埋掉的,用它陪死者下葬,當然就失去了它存在應有的意義,說句不敬的話,這是一種極其愚昧的想法和做法,死者雖然很喜歡車,但是他人死了還把車陪著他下葬,難道他下去還能在土裡開?

而且死者這種讓車陪葬的想法實際上很自私,比如我國曆史上有人殉制度,那些帝王諸侯貴族等死了之後以人殉葬,殺掉或者活埋很多女人與僕人,不就是因為自己的喜好而去剝奪了別人生存的權利嗎?所以從人類社會發展方面來看,喜歡什麼就連死了之後都想讓其陪著死,等於剝奪別人使用的權利,這不符合公理又不符合社會與自然法則,這種想法和做法應當杜絕。

因此,無論有沒有錢,都不能做像河北保定村民為死者下葬汽車這樣的事情,而且我國喪葬風俗中本來就有燒紙糊的物品送使者下帳的做法,這本就是為了滿足生者對逝者的懷念和祝願,所以死者的家人完全可以給死者多買幾輛紙糊的汽車燒給死者。雖然死者有遺囑,但是把他的汽車埋了他也開不了呀!他糊塗了,你們也跟著做糊塗事嗎?做這樣的事情,幾乎是讓全世界人民嘲笑愚昧愚蠢!



心理學上有一種破窗效應,就是有人一旦做了某個事,別的人就有可能跟風,對於這件事的影響非常不好,真希望當地部門出面處理一下。

秦始皇統一中國大力改革可謂功勞巨大,然而好大喜功為自己建造驪山陵墓不知撫慰百姓,導致秦王朝二世而亡,家族遭戮竟沒有後代延續下來,李白作詩感嘆說:秦皇掃六合,虎視何雄哉?……但見三泉下,金棺葬寒灰!而漢朝漢文皇帝劉恆首倡薄葬之風,休養生息與民休息,大漢王朝延綿四百餘年,劉氏子孫遍及天下延綿昌盛,後世中以漢為號的王朝多不勝數。諸葛亮說靜以修身,儉以養德,勤儉節約本是一種品德,不應該違背它去做一些無意義甚至有負面影響的事情。


科普大世界

在這告訴你們,不可以,絕對不可以。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陪葬的,更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當棺材用的!

根據中國的民間文化,人是要轉世的。人都要有三世因果,六道輪迴的。而棺材應該是木質的。就是皇家也要用木質的棺和槨。只不過要用更好的木頭,一般都是金絲楠木。平常人當然要用平常的木頭。過去,在東北,一般都要用紅松木,有香氣,有油性,耐腐蝕,也就是抗爛。可以保存的年頭多。如果沒有紅松木,就得用硬雜木將就了。硬雜木的品種很多,有水曲柳,山榆,樺木,楊木等等。

不管什麼情況,不能用金屬材料。如用汽車代替棺木入葬,是萬萬要不得的。用金屬,會影響轉世,壓後代運,限制了生命的運行,不符合相生相剋的理論。

以上看法只是民間文化對這件事物的認識。不是我個人的認識和看法。順便說一句,我是完全的無神論者。我是不迷信的。





盛廣學雜家雜論

家屬不能低調點嗎?轎車下葬而且還超面積土葬竟然還視頻上網,如此高調,城裡人心理能平衡嗎?有關部門怎麼會坐視不管?自討苦吃!

村民用轎車裝骨灰下葬由於面積超過法律法規超過的標準,當地民政局可以責令家屬責令限期改正,甚至可以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處罰。作為農村人,我覺得這僅僅是個案。在偏遠的農村,很多農村人依然堅守入土為安。

據報道,事發當地大力提倡“生態葬”,生態葬一般是指人的遺體火化後,通過“草坪葬”、“水葬”、“樹葬”等不佔地或少佔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生態葬不僅成本低而且有利於保護環境。

然而,土葬並非完全禁止。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以及人口稠密且交通便利的農村地區一般應當採用火葬,對於少數民族地區或者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法律允許土葬。

法律並不會強人所難,特別是對於一些偏遠、深山、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一般根本不具備火葬的條件,這些地區一般均採用傳統土葬的方式先進行葬禮然後將遺體葬在山上。當地有關部門也不敢輕易改革土葬,強制落實火葬政策,畢竟落葉歸根,入土為安的傳統觀念畢竟已經深入人心。

如今移動互聯網和自媒體的發展,讓這些在農村習以為常的葬禮習俗在網絡直播、短視頻的方式傳播,迅速引起了城裡人的關注,城市裡的土地寸土寸金,甚至有些墓地已經遠超市中心的房價,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富人的專屬或者奢侈品,而農村墓地多是農民自家用地且不需要掏錢

,二者之間顯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如果不是網絡曝光通過轎車的下葬的方式,相信偏遠農村的這種墓葬方式根本沒人會在意。你說呢?


信陽劉偉

1、小客車作為私人財產,擁有者可以有權處置。

3、節約土地的說法。也是瞎扯,與節約土地一點關係都沒有,用棺材或骨灰盒就節約土地嗎?現在好多地方也是把骨灰盒埋入土後,立墳頭,因為中國傳統“入土為安”。

4、關於車輛報廢。機動車到了報廢年限不去報廢,車輛強制報廢,罰款200-2000,駕駛員駕駛證吊銷。吊銷後2年才可以初次領證。 1、【沒收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1款:“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2、【罰款吊銷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2款:“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被吊銷後2年內不能重新領證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3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從上面強制報廢規定看,死者的車不上路,也沒什麼影響。但如果是單位的車,將會影響單位購置新車,單位還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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