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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回答,當各位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想必心中就會有點印象。
你肯定想到了歷史課本上的那張報紙的截圖。上面刊登著兩個人的照片,旁邊赫然寫著三個字“百人斬”,還有一行小字:向井106——105野田。意思是在侵華日軍第16師團從上海轉攻南京的途中,這兩位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舉行了一場殺人比賽,向井敏明殺了106人,野田毅殺了105人。隨後,這件事被當做皇軍的“光輝戰績”,刊登在當時的《東京日日新聞》上。當然,也正是因為這份報紙被留了下來,兩人才能被作為戰犯送上軍事法庭受到審判。
竟然喪心病狂到舉行殺人比賽,真是變態到極致。然而,如果你以為這就是日本侵華期間最瘋狂的劊子手,那就太低估日軍的殘暴程度了。
其實,在南京大屠殺期間,有個日本軍官曾屠殺過300多箇中國人,他就是侵華日軍第六師團的大尉中隊長田中軍吉。
日軍攻入南京以後,田中軍吉手持一把被命名為“助廣”的軍刀,砍殺中國俘虜和平民300多名,號稱從中華門到水西門,“殺遍南京城”。那麼,他的罪行是怎麼被曝光的呢?
戰後,中國組織軍事法庭對戰犯進行審判。盟軍逮捕田中軍吉以後,將其送上南京軍事法庭。在調查其罪行的過程中,檢方發現了一張田中軍吉的照片。這張照片上,田中軍吉“威武雄壯”,正將他的屠刀揮向一名跪在地上的中國青年。要知道,當時可沒有如今那麼發達的P圖技術啊!所以憑藉這張照片,就能確定田中軍吉有殺害平民的犯罪事實。
根據上述證據,南京法庭判處田中軍吉死刑。1948年1月28日,殺人狂魔田中軍吉被押往雨花臺刑場執行槍決。行刑後,圍觀的南京群眾紛紛用石塊、木棒等猛砸田中的屍體,以洩國仇家恨。
參考文獻:
吳志榮:《南京大屠殺劊子手們的下場》,《文史天地》,2005年第2期。
江淮:《南京大屠殺元兇的結局》,《文史精華》,200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