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通报3起党员吸食毒品和1起微博发表不当言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同心通报3起党员吸食毒品和1起微博发表不当言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 “纠四风、治陋习”、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莫闯“红灯”、越“雷池”,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近期同心县通报3起党员吸食毒品典型案例。

  1.丁塘镇团结村党员杨学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吸食毒品问题。杨学福作为中共党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法律法规前后两次吸食毒品,被同心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进行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4月丁塘镇党委给予杨学福开除党籍处分。

  2.丁塘镇张滩村党员康金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吸食毒品问题。康金国作为中共党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法律法规前后两次吸食毒品,被同心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进行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4月丁塘镇党委给予康金国开除党籍处分。

3.丁塘镇湾段头村党员丁学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吸食毒品问题。丁学成作为中共党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法律法规前后两次吸食毒品,被同心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进行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5月丁塘镇党委给予丁学成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3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和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通报强调,全县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涉毒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帮助党员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名誉账,切莫闯“红灯”、越“雷池”;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查快办,对典型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曝光,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职不到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同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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