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近年首起客運超員案已入刑

警醒!近年首起客运超员案已入刑

自2018年春運開始的超員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中,上饒交警一大隊全面從客運車輛、農村短途班線車、麵包車、摩托車及農村三輪車等多種車型非法載人、超員載客等嚴重隱患違法進行全時段、高密度、零容忍打擊查處,截至目前共查處各類車輛超員64起,涉牌涉證73起,緝查布控違法行為92起,酒醉駕19起,其中,3月3日,大隊還查處了近年來首起客運車輛嚴重超員入刑案,目前已經立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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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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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條文快速解讀】

“管理人”責任被強調

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如果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強迫、指使機動車駕駛人實施超員、超速行為達到嚴重情節標準的,或者有其他負有直接責任情形的,可以一併立案偵查。

刑九修正案涉及交通違法行為入刑的內容: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簡稱“刑九”)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危險駕駛罪

刑(九)修正案繼續將“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危險駕駛行為入刑後,又另外增加了兩款危險駕駛情形。

一、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員,或者嚴重超速行駛。

二、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

警醒!近年首起客运超员案已入刑

另外,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增加修改了以下內容:

偽造、變造、買賣駕駛證,以及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駕駛證的行為規定為犯罪。偽造、變造、買賣駕駛證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使用偽造變造或盜用他人駕駛證的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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