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違約致奧迪車被抵押4次 法院幹警遠赴黑龍江異地執行

女子违约致奥迪车被抵押4次 法院干警远赴黑龙江异地执行

執行扣押車輛

女子违约致奥迪车被抵押4次 法院干警远赴黑龙江异地执行

3000公里將扣押車開回鄭州

據瞭解,2015年2月,張女士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從中星江淮公司購買奧迪Q7轎車一輛,車款62萬餘元,並與中星江淮公司簽訂《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一份,並約定逾期不歸還或不完全歸還貸款機構貸款本息,致使中星江淮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的,應向其支付購車款10%的違約金。上述合同簽訂後,張女士與工商銀行簽訂《個人借款/擔保合同》,約定貸款50餘萬元,貸款期限36期。

然而張女士簽訂合同僅履行部分義務後,便未按約定繼續履行償還銀行貸款,導致中星江淮公司先後向銀行墊付11餘萬元。後經管城區法院判決,張女士償還中星江淮公司墊付款11餘萬元,並支付違約金6萬餘元。

面對法院判決,張女士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申請人中星江淮公司向管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執行幹警在調查中發現,張女士購買的奧迪車被其前夫開走,並被其前夫抵押。後經輾轉四次抵押,車輛的蹤跡已經難以查找。

據承辦執行幹警李凱介紹,據調查發現該車輛在黑龍江省虎林市有兩條違章記錄,根據該條線索,5月20日,法警隊中隊長馬永東、李凱二人迅速趕往黑龍江省虎林市。

到達虎林市後,想要尋找一輛轎車實則不易。5月21日早上,李凱和馬永東二人在整個市區踩點摸排,專找奧迪車查看。直到下午四五點鐘,在一藥店門口看到一輛無牌照的奧迪Q7,這引起了李凱二人的注意。經上前查看發現,該車輛車架號被遮擋的只剩下後四位數字,而且巧合的是後四位數字與正要找的扣押車的後四位相同。

“因為只有後四位車架號相同,不能確認是要找的車輛。”李凱說,遠赴黑龍江,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敢貿然行動。於是決定來到虎林市法院尋求當地法院協助執行。

5月22日上午,在虎林市法院執行局8名執行幹警的配合下,找到正坐在車裡等著接女兒放學回家的於女士。

“我上前出示工作證,馬隊長來到副駕駛位置查看該車行車證。確定是要找的奧迪車後馬隊長迅速拿到鑰匙控制了該車。”李凱說,“於女士當時不配合執行,說是2個月前花費27萬餘元別人抵押給她的。”經過協調溝通,當天上午於女士同意將車開往虎林市法院。最終,在虎林法院執行局的大力協助下,李凱、馬永東二人於當日中午成功將扣押車輛開離虎林市。

法警中隊馬隊長二人行駛3000多公里,連續開車歷時近35個小時後,於5月23日晚上10點半回到鄭州。後將扣押車輛交由申請人中星江淮公司保管,下一步管城法院將對該車進行司法拍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