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的糧食大集體工人,糧庫解體後下崗,今年49歲,現在怎麼交社保?

lzm騰飛

我是1988年的糧食“大集體”工人,今年49歲了;糧庫解體後一直到現在怎麼交社保?


很願意回答你這一“問題”!關鍵你疏忽了“國家社保政策”,至今還未續繳“靈活就業社保”;實不該!

以前糧食系統是“國企”,系統分“國有糧油工業”,“國有糧油商業”、“國有糧油儲備庫”(國糧儲備、加工、經營……等)。其職工性質分:事業(幹部)、所有制工人、合同制工人、大集體企業工人(待業、家屬工),季節性臨時工等……

從國家糧食庫來分:有國家糧油儲備庫,省級糧油儲備庫,地市糧油儲備庫,及基層糧站保管倉庫……

1988年參加工作應該是老職工了,那個年代國家實行“深化改革”;先“糧企”後“糧商”再“糧庫”的方案,逐步實施的;都有一套“改革方案”……最後糧儲庫改為先買斷,後集資;再自願回籠實行“糧貿有限責任公司”……

假若你已買斷,糧食系統(1996年)已參加了社保;就是到你買斷下崗時,都有五到六年以上社保參保繳費;如你至今沒繳納,請帶社保卡、身份證、“勞動合同解聘書”、“下崗再就業證”去社保激活“個人社保賬戶”,先完善補救手續(補交斷費);再續繳後期年社保費,就

OK了!

假如你是糧庫改制後,並未買斷工齡下崗,只完善了一個身份轉換;(已入股)所在單位仍存在;平時發生活費,你的社保應該有原單位在繳費。你應該去社保查一查,是否真的逐年給你繳納了;如沒繳納社保,應按公司章程、股份合同約定;參照國家《勞動合同法》《保險法》行使權力。如給了你的股份分紅款,你未繳社保費,你應該自覺補繳續費!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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