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发现十一类黑恶势力行为可举报

栖霞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发现十一类黑恶势力行为可举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的《栖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现将我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等予以公告。

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最高5万元奖励。

栖霞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发现十一类黑恶势力行为可举报

举报途径:

1、栖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要接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 报 电 话:110或0535-5212630

信件举报地址:栖霞市山城路7号(栖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265300;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栖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接收"保护伞"线索为主,同时接收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 0535-5238661

信件举报地址:栖霞市腾飞路199号,行政中心政法委办公室321室,邮编:26530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9日‍

发现以下十一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

请迅速举报!

受理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市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栖霞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发现十一类黑恶势力行为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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