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剩男剩女都是要被罚款?

所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孔子也认为“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而嫁,有造人之道”。

在古代剩男剩女都是要被罚款?

但是在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代,价值观、贫穷、出身、战争、制度、生理等原因,制造了无数难以在后人看来的剩男剩女群体,古称“独”,与“鳏寡孤”并列。

在古代剩男剩女都是要被罚款?

古代适龄男女的婚姻大事,在周代被列入官方议程,当时国家还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周礼》中说:“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让男女成为夫妇。到了三国时期,把“媒官”设到交趾、九真等边疆地区。据史料记载,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府任命发放执照。而古代男女婚嫁也都是家国大事,各朝各代对于“剩男剩女”也是操碎了心。

越王勾践命令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让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大清通律》则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嫁人。

唐代诗人李颀《古意》记载,“辽东小妇年十五”,李白的《长干行》有称,“十四为君妇”,后来玄宗有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听婚嫁”。大宋时代,司马光在《书仪》中称,“婚龄男十六以上,女十四以上”。元明清之后,大抵如司马光所言。

由此可见,古代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子十六岁以上未婚就成了“大龄青年”,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剩男剩女”。

而且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在古代也是要被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15岁以上至30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在古代剩男剩女都是要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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