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期,明政府为何会修改朱元璋的“祖制”,实行“募兵制”?

国家选择何种兵役制度,归根到底,要看其是否利于统治。一定程度上,以军府为基础的世兵制,更利于统治者的管理。

在中国古代史上,除去少数民族的特例之外,中央王朝所采用的兵制不外乎世兵制与募兵制,而募兵制,是在军府世兵遭到破坏的情况下不得已之举。

军队的核心在其战斗力,它既要维护国内统治秩序,镇压农民起义,又要御敌于国门之外,防止外来侵略,故提高战斗力是军队发展与改革过程中不二的主旨。

明中期,明政府为何会修改朱元璋的“祖制”,实行“募兵制”?

而世兵制与提高战斗力是冲突的。以军户为基础的世兵制采取世袭制,上至老年,下至未成年,使整个军队年龄参差不齐。

未成年的军官与士兵虽经过了一定程序的考核,但入军条件极其简略,不仅缺乏指挥能力,更缺少实战经验;而年高未退的军士,指挥思维僵化,仍停留在其壮年时期,实际作战能力更是远远低于军队的正常需求。

年龄层次不齐的军队,老少混杂,必然带来指挥混乱、战斗力低下的结果。在嘉靖年间的东南倭寇患乱中,以军户组织的卫所军一战皆溃,不堪一击。

明中期,明政府为何会修改朱元璋的“祖制”,实行“募兵制”?

面对战斗力低下的情况,明廷也企图进行改革,明景泰年间以后,军队实行分批训练,但数额极其有限,并未改变老少混杂、战斗力低下的局面。所以欲改变战斗力低下的状况,必须改造军队成分,召集亲壮年,打破已有的世兵制。

但对于募兵制,存在军户缺额的现象。军户不仅承担国家防务的重任,还有耕种交税、养活自身的基本要求。

面对土地愈来愈少,上级官僚的盘剥,社会地位日渐低下的情况,军户只能选择出逃,未出逃的军户基本属于老弱病残,不具备应有的战斗力。

随着国家生产恢复,经济繁荣,外患日重的情况下,世兵制已经不再符合国家发展的要求,亟待改变。

明中期,明政府为何会修改朱元璋的“祖制”,实行“募兵制”?

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命天下卫所军卒,自今以十之七屯种,十之三城守”。

明成祖朱棣时,令“守城军士视其地之夷险要僻,以量人之屯守为多寡。临边而险要者则守多于屯,在内而夷僻者则屯多于守。地虽险要而运输难至者,屯亦多于守”。

由此可见,明初国家规定,无论是守边军户还是内地军户,屯田者皆多于守城者。

明中期,明政府为何会修改朱元璋的“祖制”,实行“募兵制”?

《明会典》记载:“洪武三十五年,纳正粮 12 石,余量 12 石。”

也就是说,有 12 石粮食由屯军自己留用,另 12 石粮食交国家供给守军,而屯军的数量明显多于守军,故明初军户制不仅可以自给军队,还可留足余粮,甚至到永乐年间,明廷规定:“余粮免其一半,止纳六石”。

各边防重镇,军队也能自给,大同镇“国初军饷止仰给屯田”、延绥镇“粮草数至盈十万”、甘肃镇“足供军需”。

在明朝各边镇,军户屯田不仅供给充足,而且大都有充盈的余粮。

明中期,明政府为何会修改朱元璋的“祖制”,实行“募兵制”?

《明会典》对明代各边镇收入情况也有记载,以辽东镇为例,“屯粮七十万石,民运布三十一万匹,花绒一十四万斤,盐引一十四万一千五百四十八引,京运银一万两。”

而单屯粮七十万担一项,尚可占足辽东粮食供给的一半以上,若将布匹、花绒、盐引等折换为粮食,供给军队自然不成问题。

这种情况,尚在明成祖朱棣规定“临边而险要者则守多于屯”的情况下,若在内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田,自给军队更是绰绰有余。

总之,在明初,屯田足可供给大部分军队,不足的地方也只有少量的民运、盐引和京运银。

明中期,明政府为何会修改朱元璋的“祖制”,实行“募兵制”?

明朝中后期,内忧外患不断加重,军户大量缺额,迫使明廷不得不招募军队。而募兵的直接影响,是巨额军费的增加。

“募兵的粮饷较卫所军高出一倍左右,这本身就增加了军饷。嘉靖年间,戚继光在南方的募兵是一日三分银,月为九钱,而隆庆,万历时戚继光在北方募的南兵月饷一点五两。当时军卒月饷一石,约值零点五两。”

募兵所用的费用要高出传统世兵很多。在屯田日益被破坏的情况下,靠军户屯田的收入来供养军队越来越变得不现实。

这使明朝政府的军饷供应主体由军户自给自足,转变为由京运年例和民运粮承担,而京运年例和民运粮的承担主体,自然是普通老百姓。

明中期,明政府为何会修改朱元璋的“祖制”,实行“募兵制”?

​嘉靖末年开始,由于大规模募兵制的实施,军队供应的主体已经由军屯自身转变为政府承担。

年例银的增加,也直接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如嘉靖年间为了增加军饷,在江南地区实施“提编”,增加赋银四十万两之多。

可以说,“募兵制”的执行为明政府的财政增添了极大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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