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调查和测绘的基础知识

房产调查和测绘的基础知识

一、房产调查的基础知识:

(1)调查的单元:

分房屋用地调查和房屋调查,包括对每个权属单元的位置、权界、权属、数量和利用状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地理名称和行政境界的调查。

(2)丘:

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一个地块只属于一个产权单元时称独立丘,一个地块属于几个产权单元时称组合丘。有固定界标的按固定界标划分,没有固定界标的按自然界线划分。房屋用地调查以丘为单元分户进行。

(3) 幢:

房产调查和测绘的基础知识

幢号的编写

是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房屋调查以幢为单元分户。幢号以丘为单位,自大门起,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按 S形编号。幢号注在房廓线内左下角,并加括号表示。

(4)房产区:

以建制的街道、乡镇、房地产管理划分的区域为基础划分,从北至南,从西至东,编两位数。

(5) 房产分区:

以街坊、居民点、大的单位为基础构成成片的几何图形,从北至南,从西至东,编两位数。

(6)丘号的编制:

  • 1)丘的编号:以房产分区为编号区,按市代码(2位)+区(县)代码(2 位)+房产区代码(2 位)+房产分区代码(2 位)+丘号(4 位)进行编号,当未划分房产分区时,相应的房产分区编号用"01"表示;

  • 2)丘的编号从北至南,从西至东以反 S形顺序编列。

  • 3)在他人用地范围内所建的房屋,在幢号后面加编房产权号A。多户共有的房屋,在幢号后面加编共有权号 B。

(7)门牌号:

缺门牌号时,应借用毗连房屋门牌号并加注东、南、西、北方位;房屋用地座落在两个以上街道或两个以上门牌号时,应全部注明。

(8)行政机构名称只调查镇以上的。行政境界调查,应依照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境界位置,调查区、县和镇以上的行政区划范围,街道或乡的行政区划,可根据需要调绘。

二、房产要素测绘基础知识

(1)界址点的编号:

以高斯投影的一个整公里格网(即 1:2000 图幅)为编号区,每个编号区的代码以该公里格网西南角的横、纵坐标公里值表示。 点的完整编号由编号区代码、点的类别代码、点号三部分组成:

编号区代码+类别代码+点的编号

(9 位)+(1 位)+(5 位)

  • 编号区代码由9 位数组成:头2 位数为高斯坐标投影带带号,第3 位数为横坐标的百公里数,第 4、5 位数为纵坐标的千公里和百公里数,第 6、7 位和第 8、9 位数分别为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十公里和整公里数。

  • 类别代码用 1 位数表示,其中:1 平面控制点,2 高程控制点,3 界址点,4 房角点,5 高程特征点。

  • 点的编号用5位数表。

(2) 境界测量:

国界线上的界桩点应尽量注出高程。 各级境界界桩点,界碑应展绘出来。

(3)房屋及附属设施测量:

墙体应根据产权人指界测绘(自墙、共墙、借墙) ,房角点以勒角100±20cm以上外墙角为测点,一般采用极坐标法和正交法。 正交法即直角坐标法,是借助测线和短边支距(不超过50m)测定目标点的方法。 独立地物的测量:亭以柱外围为准;塔、烟囱、罐以底部外围轮廓为准;井以中心为准。构筑物按需要测量。

房产调查和测绘的基础知识

(4)其他要素测量:

池塘和沟渠以坡顶为准测量;消火栓、碑以符号中心定位;天桥、阶梯路均依比例绘出;站台、游泳池均依边线测绘,内加简注;地下铁道、过街地道等只表示出入口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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