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增持股份的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年 5月2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德军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陈德军先生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德军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军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43,424,22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4%;一致行动人陈小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568,47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5%;陈德军先生及陈小英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22,884,96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76%。

2、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最高不超过80,000万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及累计跌幅比例。陈德军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予以实施。

5、增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情况,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德军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陈德军先生、一致行动人陈小英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陈德军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8-04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增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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