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報廢車上路 交警:罰款3650元!

5月26日10時許,南寧交警七大隊在101省道37公里處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檢查。一輛紅色平板貨車因未懸掛後牌、沒有後鬥放大號被交警攔下。

严查|报废车上路 交警:罚款3650元!

經查詢,交警發現,車牌桂AB9***在系統中對應的是一輛狀態正常的紅灰色倉柵式貨車,不管是車型還是顏色都與現場的車輛不符。系統中車輛年檢標識和交強險顯示的車牌號也與該車牌號不一致。於是交警讓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說未攜帶。交警便將其帶至旁邊的劉圩執法服務站作進一步調查。經詢問,當事駕駛員有駕駛證,但無法提供車輛行駛證,並承認了該車輛是套牌,已到報廢期。

严查|报废车上路 交警:罚款3650元!

交警隨後依法將車輛暫扣,根據相關規定,對駕駛員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並處3650元罰款,並吊銷其駕駛證。

交警

提示

車輛一旦達到報廢期限的,應當主動辦理車輛報廢手續,不要盲目相信自己的技術,也不要心存僥倖駕駛安全設施不合格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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