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縣:要求黨員幹部帶頭移風易俗

岷縣:要求黨員幹部帶頭移風易俗

近日,岷縣出臺《關於全縣黨員幹部職工帶頭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意見》,要求全縣黨員幹部職工帶頭婚事新辦,厚養薄葬;破除陋習,移風易俗。做到率先引領,樹立新風。

《意見》要求,全縣各級黨員幹部在辦理和參如婚喪喜慶事宜中,要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自覺做到“兩帶頭”、“七不準”、“一報備”、“一承諾”。“兩帶頭”即帶頭髮揚厲行節約精神,移風易俗;帶頭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為廣大幹部群眾做表率。“七不準” 即不準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不準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物,不準濫發請柬,不準公職人員上班期間在操辦現場打麻將、打牌等;不準搞事前超規模預請、事後續請或分批宴請;不準動用公車和佔用其它公共資源;不準影響正常公務活動、機關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一報備”即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的同時,要向縣紀委申報報備,科級以下(含科級) 黨員幹部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並向本單位紀檢機關報備,一般幹部職工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備。凡操辦婚事等喜慶事宜者應提前10天向相應部門報備。操辦喪葬事宜不能按時報備的,應在操辦前通過電話口頭報備,並於事後5 個工作日內補辦報備手續。“一承諾”即組織單位黨員幹部開展簽訂 《岷縣黨員幹部職工移風易俗承諾書》,將單位黨員幹部簽訂的承諾書裝訂成冊,予以存檔。副科級以上幹部及領導班子成員簽訂的承諾書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裝訂成冊後報送縣紀委。

岷縣:要求黨員幹部帶頭移風易俗

《意見》強調,全縣各級黨員幹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要嚴格按照規定,主動如實向縣紀委申報,對隱瞞不報、大操大辦、藉機斂財等違紀行為,要從嚴查處,並對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形成震懾。

(岷縣紀委監委 徐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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