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聖:不只是心靈上的喜歡,更是身體上的敬佩

一個人的朝聖:不只是心靈上的喜歡,更是身體上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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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看書,特別是《一個人的朝聖》這樣的好文章,我百看不厭!

這是我今年看完的第一本紙質書,然後看到特別喜歡的地方又在微讀裡留下了印記。

所有的相逢,最是這種意外之內的喜歡,很得我心。想到了“小確幸”一詞。很有點這樣的感覺。

前後大概斷斷續續看了一個星期。其實本來可以更早看完的,然而房間裡的燈泡壞了,很是享受了兩天沒有燈的日子:一夜的天黑黑,還有一夜的紅燭影重重。然後我既然有紙質的書可看,就放棄了微讀的電子觸感。

很久沒有看過這麼細膩的書了,也有可能是很久沒有用這麼細膩的心情看書了。

一直覺得最近情緒不對,果然是不對了。我終於在跟著哈羅德的路上,把更好的心情收拾回來了。

一個人的朝聖:不只是心靈上的喜歡,更是身體上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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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跟朋友聊這本書的時候,才發現我竟然有那麼想要繼續敘述下去的衝動。我還有那麼想要看原文書的衝動,不過暫時沒有找到資源。我想知道這些細膩的心思用英文敘述的時候,是怎樣的一種跳舞的姿態,即使我的水平可能不夠,然而我還是興了這樣的情緒,並且還有了一種不可自拔的想要。所以先冷靜冷靜我的想要,過一段時間,若還想要,那就不只是衝動,那麼也就可以行動了。

也是哈羅德這個名字,第一次讓我覺得外國人的名字翻譯成中文以後也不全是那麼不能接受了。因為我已經接受了哈羅德,那麼以後會有更多的“哈羅德”會被我接受甚至喜歡。

所以在看了兩個多月的英文版和中文版的福爾摩斯之後,在看哈羅德的徒步時,我大概算是真的開始了我的外文書閱讀吧。於我而言,這些改變,真的很好呢。

《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EOLD FRY》翻譯成《一個人的朝聖》也真是好名字呢。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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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開始的漫不經心,而後卻走得異常艱辛。

哈羅德在路上遇見了很多人,好的壞的,利用他的,拋棄他的,幫助他的,鼓勵他的,支持他的……形形色色。這一路朝聖,他不只是是路過繁華,歷經滄桑,不只是為了給奎妮活下去的希望,更是不斷給自己繼續“走”下去的希望。走在朝聖之路,走在朝聖之心,曾經的那麼多傷害與被傷害,遺忘與被遺忘,終於在一個人的路上,反覆出血,開始結痂,學會了相信與被相信,原諒與被原諒。

87天,627英里,不只是數字那麼簡單,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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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齊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昨天,我僅僅是散步兩個多小時,腳就很疼。所以對於哈羅德他的一路,不只是心靈上的喜歡,更是身體上的敬佩。在他的彼時彼刻,在我的此時此刻,願生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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