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四歲幼童被遺忘校車內八小時身亡,幼兒園將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會思考的皂角樹

任何一個環節履責,幼兒被遺忘校車致死事件都不會發生

幼兒被遺忘在校車內,導致死亡的慘劇,近年來屢屢發生。這是所有環節全部失靈產生的悲劇,而悲劇背後是當前幼兒園人員素養不高,責任心不強,管理薄弱的嚴重問題。 除了依法追究司機和園長的刑事責任外,還需要反思、整頓幼兒園的管理。

有人說,幼兒被遺忘在車裡的事,有的還發生在年輕父母身上,國外也有這樣的慘劇,因此沒有必要把這和幼兒園的管理聯繫起來。這屬於一時疏忽的偶發事件。但是,幼兒被遺忘在校車中,與幼兒被遺忘在家庭的私家車裡,是不一樣的。後者只有父母參與,當父母忘記後,其他人沒辦法提醒。而前者則是有多人、多個環節參與的,除了司機,還有跟車教師、幼兒園教師、保育員,園長,如果沒有跟車教師,至少也有司機和教師、保育員。如果司機把孩子忘記在車裡,教師和保育員應該發現班裡少了孩子,如果知道孩子平時是坐校車來幼兒園,就要馬上問孩子當天是否來幼兒園,是否坐了校車,這就會提醒司機再次檢查校車。對於家長自己送的孩子,如果當天沒來,也要聯繫家長,詢問孩子的情況。

可每次幼兒被遺忘在校車致死事件,都是司機忘了之後,沒有其他環節補上,其他人都沒注意到少了孩子。考慮到運營成本問題,校車沒有配備跟車教師可以理解,可是,孩子沒到幼兒園,教師和保育員也不追問,這是不可理解的。可以解釋的,就是教師、保育員根本不上心,學生來不來幼兒園,根本不操心。

這是和幼兒園的教師、保育員素質與管理有關的。幼兒遺忘校車內致死的事件,多發於民辦園。而眾所周知,不少民辦園的待遇普遍不高,很難招聘到較高素質的幼師,甚至會聘請沒有合法資質的教師,因此,幼兒園的管理水平和保教水平難以提高。可能幼兒園是要求教師、保育員掌握孩子到園情況的,但一旦沒有監督,教師、保育員就“失責”。值得注意的是,教師素質低、工作壓力大,是導致幼兒園虐童案高發的重要原因,這也就不難理解,幼兒不來幼兒園,教師、保育員也不及時反饋了。因為他們對孩子根本不在意。


熊丙奇看教育

一次接送8個孩子,少了一個孩子司機竟然不知道?8個小時的時間裡,孩子的老師也沒發現少人?這是什麼幼兒園?又是怎麼開起來的?可憐的孩子……

武漢江夏的伍雪梅像往常一樣把4歲的兒子欣欣(化名)送上了“校車”,令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下午4時許,園方打來電話告訴她欣欣死了。

▲出門時還是活蹦亂跳的孩子,8小時後卻天人永隔。難以想象欣欣的父母正在經歷著怎樣的煎熬。


這是一起本不該發生的慘劇

1,5月24日早上7時20分左右,星星幼兒園司機戴功訓一次接送欣欣等8名孩子上學。

2,8時左右,該園小班幼師毛麗姬、王清將幾名孩子領進教室,戴功訓及老師均未留意車上是否遺漏孩子。

3,戴功訓下車關好車門吃早餐,又駕車前往一家公司上班,將車停在公司露天停車場,並鎖閉車門車窗。 當日,武漢最高氣溫30度。

5,目前,園長晏雪蓮,校車司機(晏雪蓮的丈夫)戴功訓等人因過失致人死亡已被刑拘。

▲欣欣幼小的身體就這樣靜靜地躺在床上,有孩子的家長看到此情此景估計都忍不住心酸落淚。

從司機到老師再到園長,幾個環節,幾次彌補失誤拯救生命的機會就這樣錯過了。

一次接送8個孩子,哪怕目測也應該能看到少了一個孩子啊。司機戴功訓在這件事情上的責任最大,他等於連續幾次犯了錯,他後來關車門去吃早餐,又開車去上班,竟然都沒有發現車裡還有一個孩子?(這裡也有一個疑問,此時的欣欣是否睡著了,要麼怎麼不吭聲呢?)而把車停到露天停車場雖然是無心之舉卻是造成欣欣死亡的原因之一。

還有那些幼兒園老師,少一個孩子竟然發現不了嗎?這期間可是有8個小時呢,如果早一點發現欣欣沒有來,或許還能挽救欣欣的生命。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幼兒園班級裡少一個小朋友不需要向家長了解情況嗎?也不需要向園長報告嗎?責任心在哪裡?規章制度都是擺設還是根本沒有?

還有幼兒園的園長,無論司機還是老師都是你的員工,他們之所以出現層層紕漏,很大程度上是管理和制度上有問題。不禁讓人懷疑該園的資質是怎麼來的,還有教師是否都有資格證?如果沒有責任心和管理水平千萬不要開辦幼兒園,這是害人害己!

現在相關責任人已經被刑拘,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嚴懲,他們還要因此做出民事賠償。

然而4歲的欣欣卻再也活不過來了。

幼兒教育馬虎不得,希望對那些小型的民辦幼兒園進行嚴格要求,不合格不合規的堅決取締,希望這樣的慘劇不要再度上演!




夜雨如書

整整八小時,30℃的高溫,他最終離開了這個世界

就在5.24日,又一個可憐的孩子被忘記在校車內,進而活活的被悶熱死。

這個可憐的孩子,才年僅四歲,當天他和往常一樣被他的媽媽送上了學校的校車,結果這居然成為了母子倆的最後一面。


上午七點二十還活蹦亂跳上校車的欣欣,下午四點,就已經永別了這個世界。

孩子離開時,雙唇發紫,雙眼緊閉,在那樣悶熱的環境下,可以想象孩子當時的痛楚。

據悉,校車是一個7座咖啡色的小車,而一共一次性也就接送包括欣欣八個孩子,到達學校的時候是八點左右,當時幼兒園的幾個老師包括司機,居然都沒有留意車上是否留有孩子。

司機關閉了車門,還進行鎖閉,並且停放的地方是露天的停車場,當天武漢的氣溫高達30℃。 孩子被發現,還是三點園長準備區別送孩子回家才發現。


僅僅八個人,消失八小時,居然沒人發現,事故的細節讓人痛心疾首

你沒有辦法想象,怎麼可能會車上才八個孩子,有一個沒下車,居然都沒有發現,八個真的很多嗎?怎麼會看不過來。而且那麼多個老師,連帶一個司機居然都集體沒發現少一個人?

最不可理喻的是,這個孩子沒下車消失了這麼久,他班級的老師居然一上午一中午半下午,整整八個小時都不知道?你班上有多少人,誰沒有來,你就完全沒一丁點的察覺? 還必須再次用車看見孩子可憐的身體才發現?

這樣的行為真的很難用沒有責任心來概括。這簡直是喪心病狂,妄為做人。


園長,涉事老師,司機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拘理所當然

目前園長和司機已經被刑拘,所謂過失致人死亡罪,看字面大家也可以理解,就是由於疏忽大意的過失行為,或者過於自信應該避免而沒有避免的過失行為,最終導致了他人的死亡。

犯該罪,情節較輕的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重就會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樣的悲劇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但是為何總是不能斷絕

這不是第一次發生幼兒園把孩子忘記在車裡,最終導致孩子死亡的事情。

2007年,安徽一三歲孩子被遺忘在幼兒園車內最終活活悶熱死


2015年,山東,一孩子在車裡被困在幼兒園車裡九小時,最終悶熱死

2016年,保定也是一三歲的男孩,被忘記在車內整整四個小時最終被悶死

2017年,河北3歲女童被忘校車中死亡 死前曾劇烈掙扎


僅僅就在今年,前不久潮汕,也有這樣的悲劇事故發生。


有時候你沒辦法想象,為什麼孩子下車的時候,點一下孩子人數,這麼一個小小的舉措就會那麼難辦到嗎?

這些人是怎麼開的幼兒園,又是如何做的老師,我們的家長怎麼敢把孩子託付出去? 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除了嚴懲涉事人員,更應該篩選幼兒園的辦學資格,教師素質。

作為老師和學校,不要求把孩子帶著優秀,但是最最基本的不應該是保證他們的安全嗎?

如果這點都做不到,還開什麼學校,做什麼老師?


廖彩琳律師

媽的!低級錯誤都能犯,什麼樣的學校,什麼樣的領導和老師!

不忍看這樣的新聞!每年都看到這樣令人心痛的新聞,學校領導在天熱時難道不應該強調再強調安全嗎?校車司機點點人數,多花一分鐘把孩子數數清楚不行嗎?

校車司機、學校領導、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都得被嚴懲,不僅僅是罰款、賠錢、開除,他們得進監獄,得限制出行,他們簡直是故意殺人!

為人父母,最見不得這樣的新聞,孩子的父母得多傷心啊!一輩子可能都走不出這樣傷痛的陰影!

不負責任的學校,領導,帶班老師,真應該槍斃一兩個,斬立決,才能讓大家更警醒,更自覺,更重視安全!


九鬥學生心理

99隨便語:四歲幼童悶死校車內,外來打工家庭父母的痛。

又一起孩子被遺忘在校車內,最終死亡的慘案!

從概率上來說,這類案件發生的幾率極低,全國的私立幼兒園數量那樣多,但真正造成慘案的,就那麼多,然而,每一次慘案的發生,都讓我們如鯁在喉。

為什麼受傷的總是那些無辜的孩子呢?

地點: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星星幼兒園

時間:5月24日

事件:幼兒園小班孩子被困校車內死亡

(1)24日上午7時20分,4歲的小班孩子欣欣,被母親送上了星星幼兒園的校車,開車的是幼兒園園長的丈夫戴功訓,這是一輛7座咖啡色的小車,車上除了司機戴功訓,共有包括欣欣在內的8個孩子。

(2)8時左右,戴功訓將車開到目的地,幾名孩子被下車,被幼兒園老師領入教室,但誰也沒注意到,4歲的欣欣一個人留在車上。

(3)戴功訓在幼兒園吃了早飯,又駕駛這輛小車前往某公司上班,並將車停在公司露天停車場,鎖閉車門車窗,直至此時,他並未發現車上有個孩子。

(4)下午15時10分,幼兒園園長晏雪蓮來停車場取車,準備開車送放學的孩子們回家時,發現了車內已經人事不省的欣欣,經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當日,武漢天氣為多雲,最高氣溫30攝氏度。

(5)據悉,星星幼兒園位於江夏區藏龍島慄廟社區,是一傢俬立幼兒園,園長晏雪蓮(女,安徽人),戴功訓系晏雪蓮丈夫,兼職司機。

幼兒園共有86名孩子,分為大中小三個班級。

事發後,園長晏雪蓮、晏雪蓮的丈夫,兼職司機戴功訓已被刑拘。

99隨便觀點:

第一,那些已經發生的慘劇。

其實此類慘劇早已不是首次發生,已經發生的那些慘劇,依舊曆歷在目,假如我們將那些往事一一列舉,絕對會讓每個正常人,感到觸目驚心。

2007年5月29日,安徽肥東縣藍天幼兒園;

2007年8月8日,山東濟南市銀座雙語幼兒園;

2007年8月20日,廣東佛山市三水區白坭鎮富景幼兒園;

2007年9月19日,廣東東莞大朗鎮愛心幼兒園;

2010年5月19日,廣東潮州市潮安縣磷溪鎮仙河村凱旋幼兒園;

2010年7月1日,廣東茂名童藝幼兒園;

2010年7月19日,廣東江門蓬江區金暉幼兒園;

2010年7月31日,陝西西安水泥制管廠幼兒園;

2011年8月2日,安徽安慶市宜秀區育才雙語幼兒園;

2011年8月29日,海南三亞市吉陽鎮博愛雙語幼兒園;

2011年9月13日,湖北荊州市紫荊花幼兒園……

看到這份名單,您害怕嗎?

值得欣慰的是,由於2010年和2011年的校車內幼童死亡事件的集中爆發,國家加大了私立幼兒園的監管力度,在那之後,類似事件有了明顯下降趨勢。

在隨後的2012年,全國僅發生一起,2012年7月29日的江西吉安市安福縣快樂幼兒園。

然而,僅僅是趨勢下降而已!

201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在廣東英德,湖北蘄春,河北容城縣,山東沂水,山東沂水,河北廊坊等地,依舊發生了完全一模一樣的案例,一個個活潑可愛的孩子,失去了生命。

第二,為什麼有那麼多私立幼兒園?

私立幼兒園,顧名思義,是由個人花錢興建的,為的是彌補公辦幼兒園的不足,其中有兩類幼兒園最具代表性。

第一類是貧窮地區,孩子居住分散,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私立幼兒園填補了不足。

第二類是經濟發達地區,外來打工家庭,由於沒有戶口,孩子無法就近進入公辦幼兒園上學,迫不得已選擇私立幼兒園。

尤其是第二類,假如這些家庭能把孩子送進公辦幼兒園,誰願意去私立呢?

私立幼兒園,只要交錢就能進,甚至於,你居住的遠一點也沒關係,私立幼兒園為了讓居住分散的孩子能上學,通常主動提供“校車接送服務”。

恰恰就是這個校車接送服務!

要知道,開辦一傢俬立幼兒園的投入也是不小的,一旦幼兒園開始運營,出資方必須儘快賺錢,以彌補自己的損失。

於是我們就看到,許多私立幼兒園,外表看起來很高大上,但在一些細節方面,能省就省,絕不亂花一分“冤枉錢”。

外表高大上,是為了吸引家長,順利招來大批學生。

儘量省錢,是要節約成本,讓自己賺錢。

第三,為什麼受害的總是私立幼兒園的孩子?

很多時候,私立幼兒園的缺陷,是先天性的和無法避免的。

就如同這一次的藏龍島星星幼兒園,駕駛“校車”的是園長的丈夫,本人是有正式工作的,他不是幼兒園專職司機,車輛也不是專門的校車。

這樣一種情況,已經存在了很大的隱含,不出問題都是僥倖!

然而,哪怕明知道這裡面有隱患,在真正出事之前,所有人也沒辦法,因為,這樣一家幾十個孩子的私立幼兒園,你不能要求他配備專職司機,配備專門的校車。

假如要求一傢俬立幼兒園,必須配備專門的校車和司機,會如何呢?

幼兒園的支出增加,最終會分攤在每個孩子的頭上!

當私立幼兒園的學費,超出那些外來務工家庭承受力的時候,就沒有孩子再來上私立幼兒園,這些私立幼兒園,只能用其他辦法,來降低成本,最終讓學費恢復到普通家庭能接受的程度。

這就是個死循環!

堅持專門校車和司機的結果,肯定會造成別的大問題!

所以,哪怕國家重視了,三令五申要求私立幼兒園加強管理,最終,依舊有不幸發生。

第四,幼兒園將承擔什麼責任?

其實這個問題的討論價值不大,這樣的案例不止一起,也不止有一家幼兒園承擔過責任了。

首先是刑事責任,直接責任人,包括園長和司機,將會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受到起訴,然後根據其他情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因為及時足額賠償的,能夠得到緩刑。

差不多就是如此了!

接下來是民事賠償責任,需要說明的是,這一類案件中,民事賠償部分,能否得到家屬的諒解,將會決定責任人是否能被緩刑,所以,基本上作為幼兒園負責人,都是積極主動賠償。

然而,孩子已經死了,再多的賠償又有什麼用?

因為遺忘在校車內死亡的孩子,大多是3~5歲,也就是幼兒園年齡段,其中最多是3歲或者4歲,這樣一個孩子的失去,對家庭的打擊,是災難性的。

結束語:慘劇發生了,孩子父母痛不欲生,星星幼兒園或許就此關門,但沒有了星星幼兒園,孩子們依舊要上學,還會有另一家幼兒園在附近開辦。

私立幼兒園,真的是加強監管,就能避免意外發生嗎?


99隨便

看到這樣的新聞,腦裡不僅浮現孩子被關在車裡、被悶熱得喘不過氣來的那種痛苦,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那種無助感,當時她是有多麼地害怕,當時她所尊敬的老師、她所愛的父母都不在她身邊,她是有多麼地絕望....這樣的悲劇真的很讓人心痛,幼兒園的不負責任,是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必須要追責!

老師的刑事責任,幼兒園的民事責任!

我建議,從民事方面追究幼兒園的責任,從刑事方面追究老師的責任!

其次,對於刑事責任方面,老師的行為完全可以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應當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因為她的疏忽大意,導致了欣欣的死亡,這種在刑法上可以評價為疏忽大意的過失,而且造成了欣欣死亡的後果,雖然老師並不是積極追究這種後果,但是這種事情的性質實在太惡劣了,每年都有發生,不殺雞儆猴實在是喚醒不了某些幼師基本的責任心,因此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訴機關對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以慰欣欣的在天之靈!


李欽宇

看到報道,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還以為是往年的事情呢,誰知道竟是發生在2018年,就發生在前天。



01,讓我們看看是怎麼一回事?

時間:5月24日,

地點:武漢江夏藏龍島,星星幼兒園(私立)。

司機在接送孩子後,因粗心大意將一名四歲半的幼兒遺漏在車上。當天下午發現孩子昏迷在車子的過道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24日當地為多雲天氣,最高氣溫30度。 死者欣欣就讀的星星幼兒園位於江夏區藏龍島慄廟社區,為一傢俬立幼兒園,園長晏雪蓮(女,安徽人),戴功訓系兼職司機。幼兒園共有86名孩子,分為大中小三個班級。

事發後,司機及相關人員已被警方控制。



02、讓我們回顧一下近兩年的類似事故。

1、2018年5月2日,潮州市湘橋該區藝星幼兒園一女童陳某祺(女,3歲,城西古美人)在5月2日上午由該園用麵包車接送到園內讀書,至當天下午發現被遺留在車上,後經120醫生到場檢查確認已死亡。

2、2017年7月月11日,河北保定容城縣大河鎮“小天使”幼兒園,一4歲男童被遺留在校車內高溫致死。




3、20176月20,陵水黎族自治縣本號鎮”藝童幼兒園”,一幼兒被發現遺忘在校車裡,下午被發現時已無生命體徵。

4、2017年7月14日,河北廊坊廊坊大城縣旺村鎮子牙河北村一幼兒園發生一起“2名幼兒遺忘校車內被悶死”事件。據網友稱,受害兩兒童為表兄弟關係。

5、2017年6月28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雄縣一所幼兒園發生一起人間慘劇,一名幼兒被遺落在車內,直到放學時才被發現,最終該幼兒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6、2017年5月12日,廣西宜州市一名3歲男童被遺忘在幼兒園校車內死亡。

7、2017年5月18日,山東東明縣一名4歲女童被遺忘幼兒園校車內死亡。

。。。

據初步統計,近幾年我國每年都會發生類似事故,且呈現事故越來越多的態勢。僅2017年,公開報道的,全國至少發生10起兒童被忘在車內的事件,造成超10人死亡。



03、為什麼類似事件還會一再發生呢?

一件件幼兒被遺忘悶死在校車內的事件陸續發生,每一次事件發生之後,幼兒園賠錢、關停,司機、老師、園長、負責人被抓被處理,懲處不可謂不嚴,但慘劇還是接二連三的上演。

根源在於管理不到位,交接手續不嚴格,教職工安全意識不強。每一次案例中,只要司機、隨車老師、班主任三個人中有一個負責任一點,就可以避免事故發生,但就是發生了。

作為司機粗心大意,下車時忘記孩子,這也是導致此類事件發生最常見的一種情況。司機作為駕駛人,有責任保證乘坐人的安全,幼兒遺忘在車內發生事故,往往第一個被抓的是司機。



04、如何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關鍵還是在於嚴格安全流程。校車接送幼兒應該有十分嚴格的程序:早上,隨車老師必須填寫幼兒上車登記和幼兒園每日未乘車幼兒登記。幼兒下車後,隨車老師與當班老師的人數交接對照,班主任每日未到幼兒點名並要弄清楚具體原因。司機接送完孩子後也要檢查車輛。

慘劇已經發生,幼小的生命已經逝去,相關人員肯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事件留給我們的警示更應該牢記心中。



目前,天氣越來越熱,安全的弦更應該緊繃,安全第一,警鐘長鳴。希望這樣的慘劇不要再度上演!


文軒閣

武漢四歲幼童被遺忘校車內八小時身亡,幼兒園將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真是匪夷所思!現在誰家的孩子不是個寶啊,突然失去了孩子對這個家庭的打擊難以想象,何況孩子還是以這樣的方式失去的!

對於這個幼兒園涉事人員來說,毫無疑問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一個都跑不了!從目前情況來看涉事的幼兒園園長、校車司機【其是園長的丈夫】、當值的老師都有責任,目前這家夫妻店的兩口子已經因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這已經不是一般的疏忽大意了,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對這幾個人怎麼處理都不為過,但是對於這個孩子的家長來說,失去孩子的痛苦怎麼可能彌補得回來,一個家都毀了!這是多麼低級的失誤啊!

第一:先說說這個司機:

可以說直接的責任人就是這個司機,他是罪魁禍首,總共就8個孩子,就這麼屁大一個車,送到學校有一個孩子沒下車都不知道,這個責任心還有餘額嗎?這個腦子智商還有殘值嗎?有些話雖然說得不中聽但是放在這個腦缺身上非常應景,怪不得自己的媳婦是園長,自己一個大老爺們只能開開校車,窩囊廢是有原因的!純粹就是挖坑!

第二:再說說孩子的兩位直接代課老師:

做老師什麼最重要?個人認為責任心排第一,你們班上總共就這麼幾個孩子,一個孩子當天就沒來,也不問問情況?整整八個小時啊!如果早幾個小時發現異常去找孩子就不會喪命,孩子活活在車裡被熱死了,你們做何感想?這樣敷衍了事的老師除了誤人子弟還能幹出啥好事?

第三:最後說說這個園長!

我不知道這是一個怎樣的幼兒園,可能這個園長就沒有直接參與此事,但是她作為一個經營主體的負責人毫無疑問要對此事負責,你們這個幼兒園的管理水平之低令人歎為觀止!


心安理得君

在一輛過熱的車內,僅僅15分鐘就可以讓一個孩子大腦和腎臟遭到損傷,當體溫達到40攝氏度,孩子的體內器官就會停止運行,體溫41.6攝氏度時,孩子就會死亡。

美國相關學者做了實驗,在密閉的車裡,當車外溫度是33.8度時,短短20分鐘車內溫度就超過了攝氏52度,已經遠遠超過了可能導致中暑的安全溫度線攝氏38.3度;不到40分鐘,車內溫度就穩定在了攝氏60度。

另一項實驗中,在環境溫度僅有26.7°C情況下,停放在陽光直射地方的車內溫度,在2分鐘內就可以升高到使人感覺悶熱不適的34.6°C,10分鐘就可以達超過人體溫的37.2°C,20分鐘就升高到災害性的42.8°C,

1小時可高達50.6°C,深色儀表板或座位溫度甚至可以達到82~93°C,足可以蒸熟雞蛋。

基本上,只要當把年幼的孩子置於密封的車內足夠長時間之後(具體時間與環境有關),不管什麼天氣,不管是否留了一絲縫隙,沒有被發現的話等待的就是死亡了。

所以,當把一個年幼的孩子封鎖在車裡,那就是“明知道這會導致他人的死亡而放任其結果發生”的“過失殺人罪”。


遺憾的是,全世界範圍內,每年都會出現很多很多把孩子置於車內死亡的案例。中國就是高發地。常見的情形,一種是父母(爺爺奶奶)疏忽,連自己的孩子都忘了。一種就是幼兒園(小學,尤其是低年級)校車。

每年都會出現校車內熱死的案例,比如去年的7月,山東霸州市一名3歲幼兒被遺落在幼兒園接送車內,不幸死亡。當地公安局馬上展開調查,並把幼兒園負責人、跟車老師、司機列為重大責任事故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去年的5月,山東菏澤一個幼兒園校車,將一名4歲女童遺忘車內,不幸死亡;其幼兒園院長、司機、隨車老師等相關人員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次新聞中出事的孩子。)

這些學校的責任人員要負刑事責任,相關學校的辦學和運營機制也會被重新審核,甚至被關停。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應該的。但這同樣也會導致一些衍生的問題,會令更多的學校取消校車接送之類的服務。如何強化學校,還有父母的責任心,如何普及這一早已人盡皆知的知識?我想,更重要的已不是普及知識了,而是普法:如果你把孩子忘在車裡了,你會因為“過失殺人罪”而坐牢的!


侯虹斌

一鍵代償觀點:幼兒園的相關老師、司機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應該依法對其進行懲罰,且應該對受害兒童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事情簡介:

5月24日,武漢藏龍島星星幼兒園的司機戴功訓在接幼兒園的孩子上學時,因為疏忽大意不慎將四歲的欣欣遺忘在車內。由於當天武漢氣溫較高,並且戴某將校車停放在露天停車場暴曬,最終導致欣欣在車內被髮生慘劇。

其實這樣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網上早就已經有過很多類似案例的報道。而這樣的悲劇如今再次發生,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園方工作人員的疏忽大意。

司機疏忽大意是造成這場悲劇的最直接原因

在新聞報道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細節就是,司機在學生下車時並沒有進行清點確認學生人數。要知道,當時車上只有8名學生,光天化日之下少了一個人卻沒有發現,這種錯誤真的讓人難以原諒。

另外就是,司機戴某關好車門吃早餐後,又駕車前往公司上班。雖然新聞中沒有明確說明該校車是否為私家車改裝,但是從這一點來說,應該是戴某的私人車輛。而戴某作為幼兒園園長的丈夫,很顯然是利用了個人關係的便利當了這個“兼職”校車司機。

而如今發生這樣的意外,很明顯就是校車安全意識不到位,所以司機戴某必須承擔主要責任。

園方老師安全意識不到位

然後,這個負責欣欣所在班級的老師也是粗心大意的主兒,該幼兒園總共也就86名學生,大中小班平均來說也就不到30名學生。而負責這個班級的兩位老師王某和毛某卻沒有注意到班級裡竟然少了一個孩子。

說現實一點,孩子沒來上課,作為負責老師來說,至少也得跟家長打個電話確認或者向園長彙報一下情況吧。但是,很明顯,這兩位老師並沒有注意到欣欣沒有來上課,這就真的太不應該了,其責任不亞於王某。

園長晏某安全管理意識不到位

在這件事中,園長晏某可能沒有直接參與此次事件,但是,晏某作為幼兒園的園長,自己的安全辦學意識顯然是不夠的。第一是任用不具備校車司機資格的丈夫來兼職校車司機,然後就是對幼兒園的老師安全培訓管理不到位,所以,晏某在此次事件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從法律角度來說,涉事的司機、老師、以及園長已經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如果情節惡劣,則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也必須對受害者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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