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們這裡,房子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話題。
從億萬富翁到斗升小民,每個人都在討論這個話題。
但是有一個國家,經濟發達,而且人口稠密,卻無人炒房,這就是德國。
德國面積30多萬平方公里,人口八千多萬。
德國人口密度是227人/平方公里,遠高於我國,我國的人口密度為145人/平方公里。
經濟方面,德國的人均GDP為四萬多美元,而我們還不到一萬美元。
然而德國房地產投資卻一直不溫不火,普通百姓更不會去炒房,因為德國的一系列法律政策,讓炒房者望而卻步。
在商品房銷售方面,法律規定,如果某地產商標出的房價超過當地“合理房價”20%,即構成違法行為。
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房價沒有降到合理範圍之內,地產商將面臨最高5萬歐元的罰款。
如果地產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50%,即為“房價暴利”,就構成犯罪,該地產商可以被判三年監禁。
嚴厲的稅收制度是德國政府抑制各種投機行為的另一手段。
在德國,用於出售的房地產首先要繳納評估價值1%-1.5%的不動產稅,房屋買賣還要交3.5%的交易稅。
如果通過買賣獲得盈利,還要交15%的差價盈利稅。
新購住房未滿7年轉讓,其綜合稅率高達50%。
這些嚴厲的稅收制度極大地壓縮了房產商和炒房者的盈利空間,使任何投機房地產的人幾乎無利可圖,放棄在德國炒房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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