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深圳寶安區男子路怒症駕車撞擊電動車,導致電動車駕駛員受傷被刑拘?

葉二姐504

路怒症很可怕,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更可怕

深圳寶安區男子為何要駕車撞擊電動車?

事件的起因是電動車男子機動車道騎車,駕車男子示意電動車男子讓一下道,結果電動車男子不僅不讓道,還悠哉悠哉的就是在汽車的前面。這下駕車男子可不願意了,這不是明顯的挑釁。於是乎駕車男子路怒症發作,一直尾隨電動車,期間連撞數次,最後一次撞擊過猛,致使電動車駕駛員雙手脫把,摔向路邊。至此機動車追趕電動車事件告一段落。其結果是機動車駕駛員路怒症發作致使電動車駕駛員摔傷,被刑拘。

像這種汽車追趕電動車的情況,一般情況下都是電動車遭殃,汽車賠錢,賠物,被教育。

事情都有兩面性,電動車男子要是在機動車男子第一次鳴喇叭示意後,能夠靠路邊相讓一下,也就不會有後面的你追我趕。自己摔傷,機動車男子被刑拘。

機動車男子也有過錯,在第一次鳴喇叭後,不應該又多次鳴喇叭催促。這種情況放在脾氣不好的人身上,他就是不會給你讓道。機動車撞擊電動車,不用說肯定是機動車的責任。這種責任無可厚非。



大街上車來車往,禮讓行車,交通才會更好。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電動車就應該走非機動車道行人就應該走在人行道上,無規矩不成方圓。各行其道,闔家歡樂。

人無論在各種情況下,都應該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能因為一件小事,而耽誤了大事。開車明喇叭示意讓道,肯定是有什麼急事兒。這下倒好,急事兒也急不了了!

不急不躁,方能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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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瓜視頻:深圳寶安區男子李某,在大街上駕車瘋狂追擊一騎電動車的男子馮某。從視屏中看到,李某車速非常快,在狹窄的車道中見縫插針,左衝右突,場面堪比大片。
前面電瓶車主馮某加快車速,試圖甩掉追擊車輛,無奈電瓶車速豈是小車能夠比擬,在第三次追上撞擊後,馮某的電瓶車失控衝向街邊停靠的白色小車,頭部被車尾重重撞擊。據事發後圍觀群眾介紹,馮某在掙扎站立起來的時候,李某慢慢打開車門,走向馮某,嘴裡仍然不依不饒繼續辱罵傷者。


目前警方已經介入,馮某診斷為10級傷,李某已經被刑事拘留,接受警方調查,或以故意傷害罪提起上訴

事情的起因是李某跟車馮某電瓶車行駛,馮某因踩急剎把李某嚇了一跳,車頭保險槓輕輕碰到馮某電瓶車尾,而馮某此時戴著耳機往車上李某望了一眼,也許認為沒有什麼所以繼續駕著電瓶車上路。

李某遂即大怒,我想是因為他感覺電瓶車馮某輕視他,害自己猛踩剎車,一句道歉的話也不說就"揚長而去"。遂即咬牙追趕,出現上面的情形。

很多駕駛員在路上都有路怒症,或是把生活中的情緒帶到駕車過程中。這種做法是相當不理智的行為。暫且不說誰對誰錯,十幾噸的鐵塊被你在大街上橫衝直撞,考慮過其他路人的安全嗎?電瓶車一直試圖躲避,也能夠看出來馮某並不是一個惹是生非的人,即便干擾到自己正常行駛,相信也沒有這麼誇張吧?何況這是跟車距離過近造成的追尾,一而再再而三不依不饒把對方置於險境,所幸沒有大的事故。這也是對自己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或讓自己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朋友們身邊有路怒症行為嗎?您怎麼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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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智或情緒失控的司機開車是非常危險的。

深州寶安區一司機可能因為前面電動車剎製,被迫急剎,自己車前面與電動車有刮蹭或碰到,電動車駕駛者可能不在意,以為沒啥事,自己繼續騎行,引起後面汽車司機開車追逐,電動車司機開機動車拼命跑的場面。在繁華人多路面,出現了非常危險的一幕。


(追撞車主車載視頻。藍衣服者為電動車司機)

汽車司機大怒可能是認為對方有責任想一走了之,可能是認為對方出現小事故後的舉止是蔑視自己,或者可能是認為對方是想逃逸,所以,開汽車狂追。據說,電動車司機被追碰跌倒後,汽車司機還非常不滿地追上來喝斥。

不管怎麼說,發生了任何糾紛之後,任何一方,除非自己處於危險狀態不得不實行正當防衛,任何人都無權以更危險的非法手段去應對已出現的糾紛結果,加劇矛盾和擴大矛盾。一定要合法理性地面對。

就算對方有非法行為,受非法損害方也不能以非法手段回應。以非法手段去應對非法行為,一樣會有法律來制裁。

就算出現事故後對方想逃逸,採取開車追撞迫使對方停車都是極不理智的行為。

現在,司機開車出門在外,到處車多人多,什麼人都有,遇上不留神的人,有時有刮蹭碰撞,有時免不了,但是,只要買了保險,個人身體沒事,就按章按法來辦就行。千萬別腦袋發熱,採取不理智行為。否則,像這個深圳寶安路怒男子那樣,追撞電動車司機致別人受傷,自己被刑拘,再到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牢獄刑期的代價來換取一時的痛快,將非常不值得。

(在回答這問題時,我正巧在路上碰到的一宗交通事故。觸目驚心。提醒各位,出行在外,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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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三次撞擊驚心動魄,違反交規不可取,安全意識都去哪了?

可以說看視頻看的人驚心動魄,事故發生於15日,騎電動車的男子馮某,在機動車道上突然停下,引得後面白色轎車車主李某不滿,雙方發生了第一次擦碰。而後,轎車追上了電動車並直接撞了上去。

發生兩次擦碰後,多次變換車道在車流中穿行想離開,轎車一路緊追。行至流塘村公交站臺附近時,小車再次撞擊電動車,電動車駕駛人雙手脫把,失控後直接飛出,撞倒在路邊汽車旁。

目前,馮某已被送醫後被診斷為10級傷殘,李某已被刑拘。

李某的行為,讓人們自然的想起了“路怒症”,那麼究竟是為什麼讓李某如此大怒呢?

李某稱自己的氣昏了頭幹了傻事,他當時在第一次擦碰後,感覺馮某回頭罵了他!讓我們一起看看三次碰撞: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馮某騎電動車上了機動車道,這是馮某亂道了。

所以,在我們怪李某之前,不能忘記馮某先違反了交通規則!所以,網上很有多同情馮某的聲音,但確實是馮某犯錯在先!

那麼李某呢?我們不能拿別人的過錯懲罰自己!馮某雖然有錯,但確實李某後面的惡意撞擊行為並不妥當,這樣的行為是十分危險的!

現在,李某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等待他的是法律制裁。

最後說一句,我也很討厭這樣非機動車亂道,很可惡!應該所有的司機都討厭這樣的行為吧!

我是爭恐,感謝關注,歡迎大家評論與我討論!

爭恐

我的觀點:路怒不可取,特別是開車的司機,一定要心態好,不能因為一時衝動就拿他人的生命安全作為出氣對象,一旦造成人員傷害,不僅害人又害己。事件回顧:時間在3月15日,地點在深圳寶安區,一名男子開私家車不斷追撞前方的一輛電動車,電動

車主多次閃避,但私家車沒有罷休,連續衝撞前方電動車多次,在最後一次撞擊時,電動車司機被撞至雙手脫離把手,並失控衝向行人路邊摔倒。知情人士透露,私家車司機及電動車之前曾差點發生過一些摩擦,可能當時並沒有解決好,私家車司機一直追撞報復,現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雖然我們不知道具體情況,不知道是電瓶車惹的大車還是什麼樣,有時候路上電瓶車亂竄確實給很多私家車主帶來很大困擾。但通過暴力解決問題也不是辦法,如果不小心把人家撞傷或者更嚴重,那就更不划算了。

所以啊,路怒不可取,儘量用和平方式解決問題,再大的矛盾也不能牽扯到人的生命安全。以此警戒司機朋友們。


沙地人家

恕我直言,路怒故意開車撞擊報復電動車主,這不是交通肇事,這是故意傷害,應承擔刑事責任。

回顧:

話說3月15日的深圳寶安區,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被後面行駛來的機動車剎車衝撞,然後電動車主回頭看了一眼,覺得沒什麼事,便繼續前行。

可能正是因為這一回頭,讓機動車主認為電動車男子在罵他,引發了他的憤怒,便一次次的追撞報復,可以說性質很惡劣。

連續衝撞4次,最後一次直接把電動車主撞飛。

機動車駕駛員是道路上最容易發怒的人:

機動車主,這是典型的路怒症患者。

眾所周知,在公路上行駛,機動車駕駛員是最容易生氣憤怒的一幫人,我見過很多人開車過程中,看到前方行人或車輛的一丁點不爽,都會引起他的憤怒,罵別人“煞筆”的也是這樣一幫人。

他們在車水馬龍的路上行駛,有時候甚至沒有騎自行車的快,天天堵在路上,憤怒不堪,卻又要極盡剋制。

路怒報復,不可原諒: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來,小車司機故意連續多次撞擊電動車主,最終將其撞飛,這絕不能以交通肇事認罪,這是典型的故意傷害以及尋釁滋事,如果對電動車主的身體或財物造成一定的損失,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這一點,沒商量,也是活該。

目前據說電動車主傷的不重,也算是萬幸。

結語:

情緒不好時,不要開車,上路就要保證自己情緒穩定,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每個開車的人心中都應該有一杆秤,來衡量自己的行為對別人造成的傷害。當然了,也奉勸騎電動車的和行人多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以免造成危險。


李阿冰

毫無疑問,駕車撞擊電動車,不止一次,這是典型的犯罪!必須依法懲治路怒男!刑拘!逮捕!否則他將囂張得不知自己姓啥,他眼裡還有公眾安全嗎?自私本性暴露無遺!


涉嫌罪名有二:故意傷害罪,甚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件很簡單,騎電動車人擋了機動車的路,如果違章,自有交警處罰,駕車者只須稍微耐心一下下,便可錯過犯罪機會,就算被罵,也可報警處理,駕車直接撞人,膽大妄為!多行不義必自斃,必須遣責,依法懲處!


奉勸各位司機,路是大家的,控制好自己情緒,尊重生命,就是給自己方便!就是給家人幸福!一時路怒,會讓你妻子失去丈夫陪伴,老人失去你的照看,孩子失去你的保護,得不償失啊!

而你自己顏面盡失,進了牢房,小心隔壁老王!!!

對不對?各位!


鑑辨者言

路怒症,顧名思義就是帶著憤怒去開車。指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的駕駛人員有攻擊性或憤怒的行為


在這個事件裡我們我們可以看到電動車主馮某因急剎車嚇到轎車司機李某後未表示歉意後揚長而去,讓李某感到受到了輕視,後李某開車撞擊馮某,導致此事件的發生。


在這件情中我們都看見這就是我們生活中的縮影,我們也時常會碰到這類事情,一般司機就會破口大罵而不會做出如此惡劣的事情。急剎車是我們不能控制的事情,每個人都會碰到特殊情況。

我們諒解一下難道不可以嗎?在心裡生氣一下就可以了,為什麼要如此大動肝火,做出此類事情來。當我們急剎車後對他人造成困擾,如果有條件我們對他們施以微笑表示一下歉意吧或者直接道歉,這樣不就好了嗎?大家都理性對待,就不會常有此類新聞被報道,要知道你一時憤怒,害人害己。


淺談人生百態

小車司機李謀路怒是肯定的,電動車行駛路線有問題,騎乘電動車戴耳機聽歌明顯不對,這為下面的事埋下了禍端。

小車司機發怒是免不了的,試想,你開車正常行駛,有個人在你前不緊不慢走著,好象逗你玩呢,這種情況誰不發火,但小車開車追著撞電動車就過火了,辛好人沒事,否則他會後悔的。我想說,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磕磕碰碰是難免的,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要太任性妄為。事情搞大了,傷害就不只是本人了,尊守交通規紀,各行其道,平安才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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