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刑犯回家過年,過完年後再執行,結局意外

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刑犯回家過年,過完年後再執行,結局意外


一、史料記載

據《資治通鑑》記載:“(唐貞觀六年十二月)辛未,帝(唐太宗李世民)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

大體是說,公元632年12月22日(農曆),唐太宗為體現親民作風,親自過錄囚犯,看到一批按律處死的犯人,想到馬上就要過年,別人家庭團圓,他們卻身陷囹圄,靜待等死,頓時起了憐憫之心,於是大發慈悲,決定放他們回家與親人團圓,約定明年秋季返回就死。

這件事已足夠讓人驚詫,但李世民接下來乾的事更是驚世駭俗,他下令全國所有死刑犯都要享受這個待遇,等明年秋後問斬前,再讓他們返回京城受死!
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刑犯回家過年,過完年後再執行,結局意外

類似的“君子協定”在古代並不罕見,但一般是流行在上層社會(君子士大夫階層)裡,堂堂一國之君居然和一幫死刑犯搞“君子協定“,這絕對是空前絕後,毫不靠譜啊!萬一這些人藉此機會逃之夭夭,甚至繼續作案犯罪,那豈不是大唐律法的恥辱和災難?

雖然很多官員們對此頗有微詞,但皇恩浩蕩,誰也不敢給李世民找不痛快,於是有關部門把390名死囚犯全部假釋回家,然後靜靜等待奇蹟發生的那一刻。然而,奇蹟真的發生了。

《資治通鑑》:“(貞觀七年)九月……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這意思是說,去年那些被假釋回家的390名死刑犯,在無人監督和催逼的情況下,全都如期趕回京城,聽候發落,無一人藉機逃亡!
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刑犯回家過年,過完年後再執行,結局意外

此時此刻,恐怕李世民本人也萬萬沒有想到。他震撼了,激動了

,他感念於死刑犯們大義未泯,知恩圖報的精神,乾脆御筆一揮,宣佈390名犯人全部赦免,徹底釋放!

你們知恩圖報,沒讓朕丟面子,朕也還你們一條性命!這將是一個名垂千古的佳話!

二、開放的大唐

唐朝是一個開放的王朝,不僅體現在女性服裝上,更體現在思想上,而太宗則是貫徹這種思想的最佳實踐者。

太宗體恤將行刑的死囚,下令放他們回家和親人團聚,而死囚團聚後,選擇如期伏法來報答太宗的體恤之情和信任。這只是太宗倡導的仁德之舉中的其中一例。​

公元628年,太宗還下令釋放宮女三千人,鼓勵他們走出王宮,去找尋自己的幸福,組建自己的快樂家庭。

白居易的《新樂府》,還專門講述了這兩件事。

怨女三千出後宮,死囚四百來歸獄。

——《新樂府》

可見,這兩件事在當時確實引起了比較強力的反響。

太宗在位期間,法律規定,對於每一名重刑犯,都要求“三複五奏”,最終決定權還是在中央手裡,避免了冤假錯案的產生。

因為太宗實行的一系列親政愛民的政策,最終造就了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百姓安居樂業,社會風氣淳樸,史書上所說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大概也就是這樣的情景吧。

三、後人評說

但歐陽修和王夫之兩位大V認為李世民是拿律法作秀,搞面子工程,純屬沽名釣譽,歐陽修還專門寫了一篇洋洋灑灑的《縱囚論》,把李世民狠批了一頓。

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刑犯回家過年,過完年後再執行,結局意外


歐陽修批判李世民的核心思想在於,死刑犯就是死刑犯,小人就是小人,你不能跟小人搞君子協定,否則就算這些小人遵守了約定,也改變不了他們的小人本性,你也是沽名釣譽!

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刑犯回家過年,過完年後再執行,結局意外

歐陽修並不孤單,他的觀點得到明代大思想家王夫之的認同,王夫之還補充說“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爭誇者,必其詐也”,既然大家都誇獎你李世民,那就說明你這件事其中有詐!

其實歷代都不缺乏皇帝特赦囚犯的案例,幾乎都是被讚美鼓吹的 ,李世民的做法確有給自己邀買名聲的嫌疑,但自古以來哪個皇帝不是此中高手?
唐太宗李世民讓四百死刑犯回家過年,過完年後再執行,結局意外

李世民不過是用了一招世所罕見的特殊手段而已,這種手段只是特例,不可推而廣之,就連李世民也沒有讓它常態化。

道德和法制從來都不會涇渭分明,從來都是彼此影響,互相補充,歐陽修和王夫之對這件事的理解和批判,大多數還是出自書生意氣——你們都說李世民的好,我偏偏來一個反其道而行之——從這個角度看,他倆的觀點與標新立異、沽名釣譽的李世民又有什麼兩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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