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國居民身份證上的地址寫的是XX省XX縣,而沒有地級市名稱呢?

凡城小鎮

《憲法》關於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我國的行政區劃為省、縣、鄉三級制,題主所說的市,應該是指我們現在廣泛提到的“地級市”的概念。地級市的這一層級從無到有到成為實質上的一個行政層級,地級市是以前的XX地區。題主只要理解到目前為止,憲法中仍然沒有規定我國行政區劃存在“地級市”這一層級,所以身份證上的住址自然也沒有必要加上地級市這一層。



憲法上沒有地級市一說,如今的地級縣級是80年代實施的行政上一種代管關係,如今又在開始省直管縣,市縣平行,縣就不存在隸屬那個地級市,也沒什麼地級市之說了。


除了直轄市之外,也有很多市市民的身份證住址不是省、縣開頭,是市、區開頭(如“廣州市白雲區XX”、“南京市鼓樓區XX”這樣),具體哪些市是這樣開頭的我們不得而知,可能是上文憲法中提到的“較大的市”。


再說了,自己有身份證用著就好了,如果題主確實想了解,可以去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諮詢以一探究竟。

正經的八哥


正經的八哥

新中國剛成立時,我國行政化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專區(包括市,縣)。起初市和縣都由省政府直接管轄,由於市和縣在同一省內數量較多,省政府管理起來很不方便,造成發展不平衡。後來國家重新行政劃分設地級市,多個縣城附近沒有地級市的,就適大的縣撤縣設地級市,小的縣仍為縣。此時的縣城由地級市管轄,減輕省政府的壓力。在80年代我國第一批身份證登記時縣由省政府管轄,地級市只是代管,所以第一代身份證登記的都是某省某市某區,或某省某縣。這樣的戶籍所在地一直沿續到現在。


波波告訴你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在中國有四個直轄市,和14個副省級城市。在這些城市的居民身份證上,是直接寫所在城市,而不加上省份的。請注意並不是所有的省會城市,都是副省級城市。恰恰相反還有5座城市不是省會,但是也同樣是副省級城市。這些城市的身份證上就只有所在城市,而不單獨註名所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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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會城市加五大計劃單列市共15個副省級市,身份證地址欄不加省名。他們是:廣州、 瀋陽、 南京、 武漢、成都、 西安、 大連、 長春、 哈爾濱、濟南、 青島、杭州、寧波、廈門、 深圳。注意省會城市不都是副省級城市如湖南長沙,安徽合肥,這兩個雖然是省會城市,級別還是地級市。


舊夢空城42

我們國家的行政區劃分為省、縣、鄉三級,題主所說的市一般指的是地級市,嚴格來說地級市這個概念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行政區劃,從政府的層面講,市是省的派出機構,其和建國後我國出現的類似於某某地區、某某行署是一個概念,另一個方面來講,市這個稱謂更多的側重於城市而不是區域,而身份證上的地址是按照國家行政區劃來填寫的,所以就沒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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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會有吧,這可能取決於您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是什麼,比如您是縣,縣級市,或者直轄市下屬的縣,那證件上肯定只需要寫省縣兩級的名稱即可,比如,北京市密雲縣,福建省長樂市等,但是,如果您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是市轄區,那有可能又是另一種名稱了,比如蕭山,餘杭這類的,身份證上有可能寫的就是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或者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


伊恩柯羅洛斯

誰說沒有的。例玉林(地級市)。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陸川縣)新橋鎮(大橋鎮)……。區和縣在地級市同級,前面都要加地級市名稱。而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都不加省(自治區)因為是副省級城市。而地級市不僅要有地級市,名稱前面還要加省(自治區)名稱。如:省(自治區)~地級市~區(縣)~鎮(鄉)~村(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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