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走,請你記得我。

Chapter .1

王菲唱過那麼多的歌,

但每次提起她我想到的不是歌詞,而是:

十多年前在上海虹橋演唱會中途時,

王菲去後臺換衣服,

大屏幕上開始放她的VCR。

在那段VCR的最後,

王菲突然對著屏幕說:

我不希望有人記得我。

如果有一天我不唱歌了,

我希望你們忘了我。

每次想到這句話,

都會莫名地有些酸楚。

這麼多年過去了,

她還是那個嗓音空靈獨特,

渾身慵懶有著自己態度的天后。

只是歷經些許世事後,

過往的俏皮蛻變為歲月的沉穩。

在今年春節晚會上,

她和那英再次牽手同臺演唱,

她的女兒竇靖童還發博:

看見沒?這是我媽!牛逼不?!

雖然王菲在後來的日子,

不再那麼頻頻出現在大眾視野,

但我們也不會那麼輕易地,

像她當初說的那樣忘掉她,

像《歲月》中她唱的那樣:

生活是個複雜的劇本

不改變我們生命的單純

不管走過多遠的旅程

如果要走,請你記得我。

Chapter .2

我曾對兩個人說過:你忘了我吧。

一個是初戀;

一個是曾經很喜歡我的人。

那時候說喜歡可以肆無忌憚,

但實際可能連喜歡究竟是什麼,

都會在心裡琢磨半天難以言喻。

說忘記也脫口而出不計後果,

似乎說過我會忘了你,你也忘了我吧,

真的可以說再見頭也不回地離開。

後來的喜歡開始畏首畏尾,

忐忑地伸出想要觸碰又立馬收回的手,

說放下和忘記也少了當初毅然決然的堅定。

不會和對方面對面嘶吼著要分手直接離開,

不會死去活來地不甘心拼命挽留,

也不會輕易地發出那些:

我愛你,我想你。

你不許忘了我。

還有那句:你忘了我吧。

以前說的忘記,

像極了考不好試賭氣說不想上學,

然後第二天依舊會乖乖讀書。

現在說的忘記,

則像又默默背了一遍過往,

越想抽離愈加清晰。

如果以前有人問我:

怎麼做可以忘掉一個人?

我可能會很認真地說:

時間是最偉大的治癒師,

你扛過了現在的折磨,

總會有一天發現現在的一切不值得一提。

慢慢地我覺得:

真正讓一個人做到放下和忘記的不止是時間,

還有新的人和事,包括後來一些新的習慣。

現在讓我重新回答這個問題,我會說:

你沒必要刻意去忘記一些人一些事,

如果你真的在意,

做什麼都只會幫你在腦海裡,重新回顧溫習。

發生過的事,

不會那麼輕易地忘記,

只是暫時沒有被提及。

真正愛過的人,

是沒有辦法真正地忘掉的,

忘記這個詞很殘忍。

像《尋夢環遊記》中說的那樣:

真正的死亡是: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再記得你。

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遺忘才是。

可以不需要原諒,但不應該被遺忘。

如果要走,請你記得我。

Chapter .3

那個過去很喜歡我的人,

後來身邊有了像他當初喜歡我那樣,

喜歡著他的人。

只不過我對他說過:

你走吧,也忘了我吧。

現在想起來,這個拒絕像是剝奪了他愛的權利。

我可能不會給他想要的答案和結果,

可是於他而言,這段付出的記憶會特別而深刻。

最後也許陪在他身邊的不是我,

但是正因為他喜歡過一個人,

他懂得對方是不是真正的愛他,

他明白失去的痛苦,

可以去更珍惜身邊這個值得的人。

最難過的也許不是愛而不得,

而是當你恍然之間提起一個很久很久,

久到陌生感滿滿的人時,

他好像從來沒在你生命中出現過一樣。

如果我扮演的是這樣一個角色,

我想我會比愛不到一個人更難過,

這是對一個人最大的懲罰。

如果要走,請你記得我。

這個懲罰莫過於:

你還記著一個人,對方卻忘了你。

原本共同搭戲出演的場景,只有一個人記得。

可以是愛過,現在不愛了;

可以是遺憾,可以是懷念;

甚至可以是恨和討厭。

至少有那麼一段時間存活在彼此的記憶當中,

是彼此生命中的一個片段,

在日後被提及時,

雙方可以雲淡風輕地相視一笑,

留下的不是遺憾,是釋懷。

陳小春的《獨家記憶》MV你們一定看過,

女主失憶忘了過去的所有事,

陳小春一遍遍地帶著兩個人的回憶,

期望她不再用陌生的眼光看自己,

但最後再留下了兩個人曾經的VCR離開。

真正的忘記太可怕,

像是推翻了所有愛過的經歷和證據。

剩下只有:我以為我們之間相愛過。

說是像做了一場夢,可卻真真切切地發生過。

有一次我和Miko吃過飯走在回家的路上,她問突然我:

對於你而言什麼才是特別的愛?

我說:他會想辦法讓我記住他。

大概在我心裡我喜歡一個人,就是:

我們可以不在一起,

我會用自己的方式讓你記著我,

你離開也可以,但是千萬別想忘了我。

只有這樣在日後被想起時,

我可以是遺憾,可以是會悔恨,

也可以是厭惡的咒罵。

而不是一句:這個人是誰?

原本想說:

如果要走,請你忘了我。

可杰倫在《藉口》中唱過:

如果要走,請你記得我。

如果難過,請你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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