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一審判決後,二審出臺了新法,那麼適用哪部法律?

Yuraku

因為社會生活複雜性,法律規定總是不能完全滿足需要,或者不能一直滿足現實需要,立法機關或者司法部門不時會出臺新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釋,對於不符合現實生活需要的法律條文進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釋規範過往法律存在漏洞的部分。每一部新法律規定最後一條几乎都會對其適用範圍適用時間有說明,例如本法自某日頒佈開始生效,例如本法頒佈後與本法相沖突的,以本法為準,立法機關或者最高院一般有新聞發佈會,對新法發佈進行說明,說明當然包括適用範圍。

再次舉例說明,今年1月18日最高院出臺關於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司法解釋,最高院在新聞發佈會說明了適用範圍,為此還向各級法院發佈相關規定明確在審的所有案件都要適用新司法解釋。不久前我辦理一個民間借貸案件,一審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二審因為新的司法解釋出臺,舉證證明是共同債務的義務歸借款人,因為其大額現金借款無法證明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我們依法改判借款屬於一方個人債務,免除了女方的償還責任。綜合來說,除非極其特殊情況,一般都是適用新法,查詢新法最後一條或者有關部門的發佈會,基本可以瞭解新法怎麼運用。


孤獨1749

如果新法是在實體上對舊法的改變,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你所說的該案仍應該適用舊法。這個法律原則是為了保持法律適用的穩定性。



如果新法是在程序上對舊法的改變,二審一般應適用新法。

如果是刑法中有關實體的改變,新法對一審罪行進行了減輕,一般適用新法,否則仍依照舊法。

其實,到底適用新法還是舊法,一般都會有個時間節點,這個時間節點就是案件的發生時間或涉及結果的關鍵時間。

適用新法還是舊法,有兩大原則:一是新法優於舊法,二是法不溯及既往。

其實對於當事人來說也很好理解:比方說因為時代變遷,滄海桑田,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現實和法律適用條件,我們不能用現在的法律去審理過去的案件。



法匠莊燕水

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適用“新法優於舊法”對於正在審理的案件,一般情況下適用新法,已經審結的案件,就不能再適用新法了。所以,二審期間應該適用新法。

司法解釋,在最後部分中,都會對法院的具體適用作出明確規定。


劉輝律師

民事案件一審判決後,二審出臺了新法,適用新出臺的法律規定。


429方寸世界

法律只要還沒有廢止,就沒有新舊之分。《民事訴訟法》要求在民事案件審理活動中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由此可見,民事案件正確適用法律應“因案而異”。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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