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IPO新規允許同股不同權,對上市公司有何影響?

劉國東

所謂“同股不同權”,又稱雙重股權結構或者AB股結構。


不同於“同股同權”公司的一股一票,“同股不同權”的公司股票分高、低投票權兩種股票,高投票權的股票每股有2票至10票的投票權,稱為B類股,一股一票甚至沒有投票權的稱為A類股,高投票權股一般由管理層持有。


像無緣港交所上市的阿里巴巴採取的“合夥人制度”就是“同股不同權”,也就是阿里巴巴要賦予合夥人以超越董事會的權力,半數以上的董事必須由阿里巴巴合夥人提名,而且,合夥人制和多層股權制不同,在多層股權制之下,創始人如果賣掉了公司的股票,投票權就相應減少,而阿里巴巴合夥人的地位,不受持股多少的影響。


如今許多互聯網科技企業中,創辦人需要多輪融資引入財務投資者,才能令公司壯大,創始人攤佔的財務股權往往會大幅稀釋。同股不同權的股權架構可以讓創辦人更好的繼續控制公司。


對於這一種模式,早已在美股市場等成熟股票市場中得到很好的運用。然而,對於A股、港股等市場,卻一直不敢放開“同股不同權”,其中很大的一個因素,那就是引入“同股不同權”的模式,會打破市場的公平交易原則,而公眾投資者通過投票表決的影響力也驟然降低,而上市公司創始人核心管理團隊的話語權卻得到進一步地鞏固。


確實,對於這樣的市場模式,普通投資者的切身利益還是很難得到實質性的保護,而多年來無論是A股還是港股市場,都是採用同股同權的模式。


在實際情況下,雖然同股同權的模式在某種程度上保護了普通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且或多或少維護了資本市場的公平交易規則,但從這些年的情況來看,無論是A股市場還是港股市場,都因“同股同權”的模式而錯失了例如阿里巴巴、京東等知名企業,而對於急需發展與壯大的股票市場,錯失了系列的優質企業,難免也是一種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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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這是資本市場的一次變革。之前美國率先進行變革,從而導致阿里巴巴沒有在香港上市而去了美國紐交所,應該說這是香港交易所的一大損失,此次港交所痛定思痛進行改革,不失為一個進步的象徵。

一直以來,資本市場一直是“同股同權”的所謂平等投票機制,在過去時代有其積極的一面,但隨著新技術時代的來臨,越來越多的資本被賦予“傻子”的特徵,這些投資者並不清楚未來技術的發展趨勢,導致新技術公司發展會受到牽制,知識的智力價值沒有體現在股權資本上面。而在這個日新月異的新技術發展時代,機會稍縱即逝,所以需要科技領頭人先知先覺的思維和引領企業發展的能力,而這些人並未有強大的資本,所以需要交易所進行政策修改並賦予他們更多的管理權力。這也是順應社會發展趨勢的潮流。

對於無收益甚至虧損的生物科技類公司提前上市更是激發人類生命與健康的科技發展。上市融資本身就是推動人類社會的進步,而不單是資本層面的商業競爭,我們越來越發現資本市場在朝著與人類社會共同體模式發展,這也是近期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特點,基於資本但超越於資本、服務於社會,這才是政策的未來基本要義。

縱觀人類社會進步與發展,技術起到了決定性的推動作用,而當下,全球經濟發展模式面臨革命性的信息技術革命,互聯網絡、生命科學、外空探測技術等都面臨歷史性的突破,所以此時改變上市規則顯得極有價值和深遠意義。

但由於此類科技公司的估值手段突破了之前基於資產負債表的傳統價值評估模式,勢必會帶來新舊定價體系的混亂,加上科技股本身比較專業,參與的人數會少一些,有可能導致流動性出現問題,從而使得價格會出現暴漲暴跌的可能,市場的波動性會進一步加大,所以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顯得極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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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同股不同權,就是AB股結構,一些股權只能參與分紅,沒有投票權,不能參與決策。這樣對上市公司的好處在於,自己既能起到融資作用,又不用擔心股權稀釋,這一點對於科技公司尤其重要。很多像阿里、京東這樣採用了AB股結構的公司,創始人團隊對公司的成功至關重要,因此保留創始人對決策的主導影響也是合理選擇。不過也有反對聲音認為,這樣做會影響小股東保護自己利益的能力。

金融中心爭奪IPO資源,最關鍵的就是制度設計如何最大限度兼顧各方利益:既要保證中小股東的利益不被侵害,維持市場秩序,也不能影響融資效率,否則打擊了上市公司的熱情。

對此每個金融中心各有各的招,比如美國上市制度就是“輕審批,重披露”。審批容易,獲得上市資格相對容易,加上美國資本市場雄厚的實力,自然吸引包括很多中國公司在內赴美上市。但是美股對信息披露制度規定非常嚴格,上市之後稍有不慎就可能吃到小股東的集體訴訟,從而保護了投資者利益。香港之前則是審批較為嚴格,但收費低廉,成本較低。如今加入“同股不同權”行列,對香港的競爭力加成很大。

另有消息傳言,小米很可能將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在香港發行投票權重分層的股票。


每日經濟新聞

從CDR新規到港交所IPO新規的落地,兩地市場開放與包容性明顯提升,但同時仍需兼顧公平,制定好相應的監管與保障投資者利益的舉措,否則將違反基於公眾利益的根本前提。不過,對於同股不同權模式的推行,從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新經濟企業的發展,對於高科技企業而言,因長期處於燒錢的模式,需要不斷引入融資、引入資金,才能夠有效保障企業的發展。由此一來,對於同股不同權模式也常見於新經濟高科技企業。對於兩地市場實施同股不同權的模式,將會從很大程度上刺激新經濟概念股的炒作,但鑑於市場環境的影響,A股首家新經濟獨角獸企業藥明康德也採取了壓低發行價,壓縮募資規模的舉動,這對於之後上市的獨角獸企業來說,確實起到了一定的影響。但是,如果獨角獸企業上市定價與估值合理,那麼將有利於後續的可持續發展,對股價中長期走勢反而有利。反之,若上市初期定價與估值過高,反而會對中長期股價構成衝擊,甚至影響到後續上市的獨角獸上市公司的股價表現命運。


郭施亮

什麼是同股不同權?

一般的公司的股權結構一般是為為一元制,同時公司所有股票都是擁有一樣的投票權,即每股擁有一票投票權。但某些地區的市場則存在二元制(又稱AB股結構)。在這種股權結構中,管理層可以通過部較少的資本控制住整個公司。

所以說在管理者手中的股票和在普通投資者手裡的股票具有不同的投票權力,高投票權的股票比如小米管理層一股擁有十票的投票權,主要由管理層持有,而低投票權比如擁有小米股票的人一股的投票權只有一票。所以說高投票權的股票每股有享有的投票權要高於低投票權的股票。當高投票權的股票一旦流通出售,其高投票權就會轉變成低投票。

就在前幾天,香港上市規則發生改變,港交所改革並落實了同股不同權的政策,在此影響下,使得小米可能作為第一家企業在港交所使用同股不同權政策,使得小米公司在市場上受到了各方面的關注。


同股不同權這種有什麼好處?

首先,通過同股不同權的政策後可以使得雷軍可以使用較低的資本就可以對整個公司進行管理,有效防止了其他公司的惡意收購,增強了企業的穩定性。

其次,新興公司在前期往往經過了多輪融資,很大程度上會稀釋創始人的股權佔比,所以同股不同權可以保持公司創始人對於公司的控制權。

最後,在目前的絕對控股模式下,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在雷軍手裡,使得雷軍更加方便管理公司,有助於管理層的管理。

小米已經做好赴港上市的準備,有望在本週遞交上市申請,預計很可能會在五一假期後向香港交易所遞表,最快可於6月底至7月初掛牌,有望成為同股不同權新股的第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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