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息分期付款,“餡餅”還是“陷阱”

“您需要辦理免息分期付款嗎?”卡友們是不是經常收到銀行的“貼心”短信或電話問候,一兩次還覺得新鮮,但是次數多了,就容易“變味兒”,嚴重者甚至會影響到工作生活。

為何銀行要力推分期業務?而對於卡友來說,分期付款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呢?

免息分期付款,“餡餅”還是“陷阱”

背後有“坑”

相信不少卡友都收到過銀行關於分期消費業務的短信或電話推廣。有的諄諄誘導,將分期消費的業務誇得天花亂墜;有的則是以如同消費者“中獎”的姿態告誡消費者珍惜機會,選擇分期消費的方式。

那麼,分期付款真的如此好嗎?

首先,選擇免息分期付款,並不代表不需要付出額外費用。“信用卡免息分期還款”業務雖然沒有利息,但需要支付一定手續費。並且,免息的前提是建立在按時還款的基礎之上。而對於分期業務手續費的收取,要具體看各銀行的規定。

免息分期付款,“餡餅”還是“陷阱”

需要明確的是,不管是信用卡貸款分期,還是更常用的信用卡賬單分期和消費分期,你所看到的信用卡分期手續費率,都不是真實的利率,它成功編織了一件完美的外衣,底下藏著的,是遠高於主觀感受的高利率。

免息分期付款,“餡餅”還是“陷阱”

假設朱先生有10萬元的貸款,本金分12期償還,沒有利息,只需每個月支付相當於總貸款額0.6%的手續費。乍一看,年利率就是7.2%。

如果你這樣理解,銀行家們就笑了,這正是他們想要的效果。因為這牽扯到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的概念。

信用卡分期還款,一般採用等額本息,即按月平均償還本金和手續費(利息)。這樣就造成一個容易被忽視的情況——並非所有本金的貸期都是一樣長,越早償還的本金,實際利率越高。

具體來看,在這個案例中,朱先生每月償還本金8333.33元,每月付息600元,即每月還本付息8933.33元。

在全部12期還款中,第一期本金實際只佔用了1個月,第2期本金只佔用了2個月,以此類推,只有第12期本金真正佔用了12個月。

很明顯,只有最後一期本金,實際年利率是7.2%,其他各期都要高於7.2%,且期數越早,實際年利率就越高,這就是分期還款的時間價值。

免息分期付款,“餡餅”還是“陷阱”

這就是銀行總是推薦你分期的秘密——按理,隨著每月本金均勻地歸還,你佔用的欠款是逐月減少的,每月支付的利息也應該越來越少。但分期手續費每期都按原始本金計算,每月付的利息一樣,實際上多付了利息。

教給大家一個簡單的計算實際利率的方法,算出大概數字,即年化率=月手續費率×12×2,也就是名義年化率的2倍。

不僅如此,對於一些沒有免息分期的消費業務來說,每一天的利率為萬分之五。依照這個利率算下來,消費者所需要付出的利息成本甚至能媲美一些網貸業務。

另外最低還款是不能享受免息的,不止剩餘沒還賬單每天會產生0.05%的利息,連之前的免息期,也會變為非免息期,會產生利息的。

如果下個賬單日如仍然沒有還清,則進行復利計算。

如果提前還款,手續費也照收不誤!

免息分期付款,“餡餅”還是“陷阱”

文|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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