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緋文學
我不喜歡金妮,是源於她情商極低的言行。
邦妮·懷特版金妮·韋斯萊
討厭原因一:缺乏教養、情商低、嘴下無德、性情刻薄
“哼,他就是這麼想的!”她突然朝哈利發起火來,“就因為他這輩子從來沒有跟別人摟摟抱抱過,就因為他從小到大隻被我們的穆麗爾姨媽吻過——”
“你閉嘴!”羅恩吼道,臉色從紅變成了醬紫。
“不,我就不閉嘴!”金妮瘋狂般地說,“我看見過你跟黏痰在一起,你每次看見她都眼巴巴地盼著她能吻他的臉,真是可憐!如果你自己也跟別人來點兒摟摟抱抱,就不會這麼在乎別人在做什麼了!”
羅恩也抽出了魔杖。哈利趕緊擋在他倆中間。
“你知不知道你在胡說些什麼!”羅恩嚷道,哈利伸著胳膊擋在金妮前面,羅恩想繞過哈利結結實實地給金妮一下子,“就因為我沒有在大庭廣眾——!”
金妮發出刺耳的嘲笑,使勁想把哈利推開。
“你在親吻小豬嗎,還是在枕頭底下藏了一張穆麗爾姨媽的照片?”
“你——”
哈利的左胳膊底下射出一道橘黃色的光,差幾寸就擊中了金妮了。哈利把羅恩頂到了牆上。
“別幹傻事——”
“哈利跟秋·張親熱過!”金妮還在嚷嚷,聲音裡已經帶著哭腔,“赫敏跟威克多爾·克魯姆親熱過,只有你,羅恩,把這看成一件令人噁心的事兒,那是因為你的經驗還不如一個十二歲的毛孩子!”
“你這個卑鄙的偽君子!你和拉文德那是怎麼回事?到處親熱,就像一對鰻魚黏在一起!”金妮質問道。
“她並沒有那麼糟糕。”哈利說,“雖說有點兒醜。”他看見金妮揚起了眉毛,趕緊找補了一句,金妮勉強笑了幾聲。
討厭原因二:不分場合、不分地點地吃腦殘至極的飛醋
或許羅琳覺得小情侶之間吃醋是表達愛情的方式,只是我從來不這麼想。每次HP出現這種情節時,都感到厭惡。因為這種行為拉低了當事人的格局,顯得角色毫無容人之量和禮貌涵養。
“不用說,你們已經見過我的小女兒加布麗了!”德拉庫爾先生說。加布麗是芙蓉的小型翻版,十一歲,一頭齊腰的純銀色長髮,她朝韋斯萊夫人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擁抱了她一下,然後用放電的眼睛看著哈利,撲閃撲閃著眼睫毛。金妮大聲清了清嗓子。
秋·張已經站起來了,但金妮很不客氣地說,“不用,盧娜會帶哈利去的,對嗎,盧娜?”
這一刻,我真的意識到金妮是多麼地令人厭惡。
簡直沒見過這麼不識大體、這麼自私、這麼不識好歹的人。
歷史第一次上演是正劇,第二次上演就是鬧劇。
《另一個波琳家的女孩》中的瑪麗
《另一個波琳家的女孩》中的安妮
金妮·韋斯萊不懂得要尊重別人,不懂得她的歷任前男友是有感情的生物。
芳緋文學
因為金妮這個人物形象從默默的路人黨一躍而起成為了女主,這容易讓很多人的腦回路接受不了。
如果按照我們平時的套路,第二部密室的劇情幾乎已經判定了金妮感情上的悲劇,默默無聞的平凡小女孩暗戀上了救世之星,笨拙而害羞,慌張而無措,甚至蠢蠢地被邪惡力量利用……總之就是好沒前途的感覺啊。
三四兩部中金妮的出鏡率少了許多,幾乎讓人認為她已經被羅琳遺忘了。第五部中,羅琳開始啟用金妮,她參與D.A.,與三人組共同戰鬥,離哈利越來越近,也越來越能顯示出自己的風采。她身上明明有喬治弗雷德式的野性和不羈,她從來都不是個害羞的小女孩,第二部中長時間的恍惚,是因為她完全不懂如何面對如何處理自己懵懂的感情。
第六部的金妮大放異彩,先是哈利視角的金妮,變得超級漂亮了。金妮在魁地奇球隊也顯示了自己的懟人能力,越來越讓哈利刮目。再是她豐富多彩的戀愛生活在哈利心中蕩起的漣漪。然後……嗯,兩個人就在一起了。
金妮從來沒有放棄過哈利,但她從第二部後,就一直在找回在暗戀中迷失掉的自己,最終在覺得自己足夠好的時候,歸來了。
金妮當然沒有赫敏光彩照人,甚至感情線的起伏太突然也讓太多人稀裡糊塗,但個人覺得,仔細捋一捋,她跟哈利的故事還是蠻溫柔的——有些愛不怕時間太漫長,已經生長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