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讓朕不痛快,朕就給你最“體貼”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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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與宮女的故事,歷史上有很多,要說宮女制度最完備,宮女待遇最好的,還得屬清代。清代宮女不似前朝,選取的範圍很有限,即皇帝親領的上三旗包衣籍,也就是內務府出身的女孩,一年一選,供內廷用作家庭服務員。正因為宮女都是旗人出身,所以宮女也有了較之前朝更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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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來說,宮女不用幹太多的粗活,一般的體力活有太監,每逢有事,還會專門調內務府的蘇拉來幹臨時工,即便是女性專長的粗活,宮裡常年還有幾位“媽媽裡”(低等僕婦)來負責。而且,各宮主位雖然對於宮女可以責罵,但不能過分。比如咸豐皇帝曾寵愛的玟貴人,在咸豐五年的時候,因為凌虐宮女,被降為常在,時隔一個月,估計是受到了降級處罰,心裡不暄分,她又拿宮女撒氣,結果被咸豐直接降為宮女。雖說宮女依舊是伺候人的,但在清宮當中,還是有一定生命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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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與前朝宮女的終身制,清宮的宮女是有服役期的,大約13歲(虛歲)入宮,22歲至25歲出宮,平均服役期大致在10左右。尤其是雍正皇帝,看著這些宮女出宮的時候已經屬於“老姑娘”了,不好聘嫁,還熱心當起了月老,為她們配選夫婿。您想想,那個年代,男女婚配大致在16、7歲的時候就完成了,23、4的年紀,大概孩子都能打醬油了,若非皇帝指婚,也確實不好辦。不過老話說,有公就有私,有私就有弊,雍正如此熱心地為她們幫忙找對象,看上去是好事,但也難說這當中有沒有懲罰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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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去檔案館查閱宮廷檔案,在爬疏文獻的時候,發現了三份給宮女找婆家的信息,很有意思。三份檔案都是由莊親王允祿奏報的,前兩份看著都很正常,說的是雍正讓莊親王派人在八旗當中查找沒有婚配的有前途的年輕人,把宮裡年長的宮女賞給他們為妻,莊親王也依此照辦,一個是官居四品的佐領,一個有世襲職務,還專門讓欽天監審查了他們和宮女的命理,年命相合,照舊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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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第三份同類檔案就有意思了,莊親王上奏的是一位71歲的步軍校,對,是71歲,不是17歲,而且還是個小小的步軍校,說白了就是個大頭兵,真可以說是前途“無亮”,一個年過20的“老”姑娘,嫁給一個71歲的大頭兵,在那個年代,姑娘過了門,大概就被尊稱老太太了,甚至都有可能四世同堂了。這樣的情況也太不正常了,不禁令我想起了嫁給武大郎的潘金蓮和那些偏遠山區買來的被拐賣婦女,以及《我愛我家》裡季春生的“六指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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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清宮向來如此,把出宮的宮女嫁給年老無依的旗人,慣例嘛,也沒什麼說的,只能說宮女的命運不濟。可一共嫁了三個人,其中兩個都是正常的,而且還都是優質王老五,突然蹦出一位71歲的糟老頭,這就不得不令人生疑了。雖然在文獻中沒有說明是誰,也沒介紹為什麼,但可以推測,出現這麼不正常的情況,一定是這位宮女得罪了皇帝,或是說了什麼不該說的話,或是對後宮某位小主伺候不周,總之,一定是讓雍正不痛快了,但又沒有太好的治罪的辦法,乾脆,就讓你嫁個糟老頭子,噁心一輩子吧。指婚,這一手“化骨綿掌”,看似體貼,實在是讓人抽筋扒皮了,大概雍正與慈禧都奉行同一句話,“誰要讓我一時不痛快,我就讓他一輩子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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