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買二手房遇到這三種情形將無法過戶!

過戶是買房後的關鍵一步。從法律上講,產權過完戶房子才是你的,沒過戶還是算賣家的。那麼,為了防止錢交了,房子卻過不了戶的情況發生。本文將列舉哪些情況下買的房子沒辦法過戶!

18年買二手房遇到這三種情形將無法過戶!

一、賣家無法提供房產證

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到房管局辦不了手續。只有房產證能證明房屋歸屬,如果買沒房產證的房子,要承擔很大風險,權利也沒有保障。

二、賣房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產

如果房子有多個共有產權人,買房一定要徵得共有人同意。有共有人不同意的,買賣無效。即使完成了過戶,之後產權人追究起來,你也只能退房。

三、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

買被查封的房子有可能無法交易,或者你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複雜,有惡意的也有無意的。

原因可能是房價大漲,賣家與第三方合謀偽造債權債務關係,讓法院查封房產,使交易被迫中止;也可能是賣家出賣的房屋登記上屬於賣家,但根據規定和家人共有,共有人提起訴訟,查封了房產。

原因很多,買家常常防不勝防。如果涉及訴訟房屋被保全,查封週期會很長,房屋被查封期間無法過戶。

四、未解除抵押的房產

現在房價高昂,不少賣家的房子都是貸款買的。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據規定,必須是無抵押狀態的房產,才能辦理過戶。

所以,購買此類房子,買家需要先到銀行辦解押(所謂的“贖樓”)。如果房子還做了其他擔保欠款,買家必須還清擔保的錢,才能辦理解押。

五、產權因為違規搭建被凍結

如果房屋有違建,按照有關規定,在違建拆除、恢復原樣之前,房子是不能買賣、不能過戶、不能通過任何合法途徑抵押貸款的。

六、正在出租的房屋

我國法律原則之一的“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房買賣。即使房屋產權發生變更,只要租房合同還沒到期,租客就有權力住在裡面,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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