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讀丨老年人權益保護進入“民法典時代”


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涵蓋了公民的生老病死,依法對全生命週期進行全方位保障,對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也具有重要意義,這標誌著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將進入全新的“民法典時代”,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將產生深遠影響。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空巢、獨居等特殊老年群體日益增長,他們的服務需求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老年人權益保護工作也面臨許多新情況,如精神贍養、民間借貸、以房養老、老年消費法律糾紛等不斷見諸報端。這次《民法典》的出臺,對上述熱點給予了立法回應和規範,其中很多條款都涉及老年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主要亮點有以下6個方面。





首次將人格權獨立成編




增設居住權規定

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支撐




進一步確立了成年人意定監護制度




設定“離婚冷靜期”




繼承編中涉老條款更加人性化




擴大了遺贈扶養人的範圍


作者單位:中國老齡協會權益保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