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通史(二)种姓制度初现

前面说到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当时部落初步形成了三个阶层,武士、祭司和部落民。在雅利安人经过旷日持久的战争打败前面提到的土著达萨人之后,雅利安人将他们排斥在社会之外,迈出了种姓制度的第一步。(种姓制度从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600年初成,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后300年演进,300年至700年内确立,直至在印度逐渐消亡。)

最初的种姓制度是二分法,只区分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但随着雅利安人内部分工的确立,内部原有的三个阶层也逐步分化,变成了现在看到的四分法:梵天大神从口中生出了婆罗门(祭司),双臂生出了刹帝利(武士),腿生出了吠舍(农耕者),脚生出了首陀罗(达萨人以及混血)。四个种姓代表色分别是“白、红、棕褐、黑”,某种程度上也是按肤色区分。(算不算最高级别的种族歧视?)

另外,“业”和“轮回”是种姓制度的基础,按照梨俱吠陀描述,前三个种姓是“再生族”下辈子还是投胎人,第四族是“一生族”下辈子不一定是人。强调“因果报应”,前生作为,决定来生幸福,中国宗教也吸收和借鉴了这两个概念。

我们之前认为种姓制度就简单的是四个阶层,但其实种姓制度是和“世袭职业集团”概念捆绑在一起的。种姓制度最初是为了适应雅利安人原始农村部落公社分工而形成的,每个公社基本都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一套种姓,各司其职,保障了农村公社的稳定持久,随着城镇发展和社会分工越来越多,四大种姓的粗线条分工以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阇提”既亚种姓,后转意为“世袭职业集团”。每个大种姓下包含若干亚种姓,比如吠舍中包含世袭木匠家族、纺织家族等。(现代印度还是有其影子,觉得要“各司其职”,比如打扫房间,要派一堆人,负责扫地的绝不擦桌子,负责洗衣服的绝对不洗床单,一个人干活儿的时候,其他的人干看着,因为这个不是他的工作范围。)

随着雅利安人扩大对土著居民的征服,出现了四种姓之外的阶层,既“旃陀罗”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他们主要为土著居民和混合种姓所生后代组成,处于社会最卑下的地位。法显(东晋高僧,65岁高龄从长安出发,第一个跑到海外求经的人游历30余国,南沙群岛有法显暗沙以示纪念)的《佛国记》中记载“旃陀罗名为恶人,与人别居,若入城市则击木自异,人则识避,不相唐突。”地位悲惨。

按照后世对其的界定,主要特点为:1.种姓是与生俱来,非后世归依;2.婚姻限制;3.特定种姓居住在特定区域;4.职业世袭;5.种姓是分等级的。

现代印度成立后后,尼赫鲁政府追求世俗主义,提倡宗教、种姓、民族及男女平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消除种姓压迫和歧视,主要为:一是在政治上通过宪法、立法等手段保障人人平等;二是成人普选,是低种姓能平等参与选举,由于他们人数上的优势,往往是选举中的重要力量;三是保留制度。在立法院等政府机构为低种姓保留一定的席位和公职;四是在经济上重点扶持社会最底层的低种姓群体;另外政府也不断通过媒体宣传淡化边缘化种姓制度氛围,使得种姓制度在印度国内根本性的发生了动摇。总的来说尽管现代印度种姓歧视这个社会陋习不时泛起波澜,积习难改,但也能看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其逐步消亡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