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醉驾被判刑
却不思悔改?
再次因醉驾被查处
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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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3日晚,枣阳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枣阳市建设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在对途经的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G4CK**的小型汽车,车内酒气扑鼻,民警要求驾驶员王某下车接受酒精测试。
经查,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令人想不到的是
他并不是第一次“犯错”
2016年
王某曾在河南省新乡县因为醉驾
被判刑1个月并被吊销驾驶证!
因此,这次他不仅再次涉嫌醉驾被枣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而且还属“无证驾驶”,被给予罚款2000元
的处罚。
经了解,当日晚间,王某在枣阳市南城一家属院租住房内饮了四瓶啤酒后,便驾车前往枣阳市万象城办事,之后从万象城开车回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民警
当时男子醉酒后口齿不清,而且事后想不起来醉酒状况,这种情况下驾车太危险了。
目前,王某已被枣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酒驾本就不该
再次醉驾更是有错
酒不会犯错
但人会
而且还错的那么荒唐……
审核:马辉
好看的人才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