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英國想租借香港百年的要求,清政府為何拼死只允99年?

Artinna-Lau


“99年租期”不是清政府規定的,而是德國人發明的,跟國際法沒有半毛錢關係

1895年,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慘敗,北洋水師全軍覆沒。甲午戰爭的失敗徹底地暴露了清政府的虛弱,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

1897年德國藉口有2名傳教士被殺,之後便以“護僑”為名強行派兵在青島登陸。次年,清廷被迫與德國簽訂了《膠澳租界地條約》 ,將膠州灣周圍約550平方公里的土地(半個香港大小) 租借給德國,為期99年。

在租借期內,膠州灣境內的行政和法律全部由德國負責,中國不得在此駐軍,由此正式開創了“租借地”這一新的侵略形式,而“99年租期”也由此而來。(德國人在青島訓練警察)

在德國強佔膠州灣後,俄國以幫助清廷對抗德國為由,派出軍艦進駐大連、旅順。隨後在當年3月與清廷簽訂《中俄旅大租地條約》 ,5月雙方又簽署了《中俄旅大租地條約“續約”》。根據這兩個條約規定,旅順、大連及其附近水域租借給俄國,租期為25年,其權力與德國相同。

眼瞅著德國和俄國相繼在中國北方獲得了“根據地”,英國自然也不甘於人後。還是在當年5月,英國同樣逼迫清政府簽訂了《租借威海衛專條》,獲得了威海衛及其附近島嶼長達25年的租借權。

一個月之後,英國政府又藉口現有香港地區的面積太小,逼迫清廷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新界”(深圳河以南,九龍司以北的地區)租給英國人,租期99年,香港的面積也頓時擴大了11倍。

面對英國人在華搶地盤的行為,法國人也向清政府提出租借廣州灣(今湛江)的要求。1899年11月中法《廣州灣租界條約》,法國從中國租得廣州灣,租期為99年。

從1898—1899年的兩年中,德國、俄國、英國、法國相繼從中國租借了五處土地,但這五個地方的租期並不相同,有99年,也有25年。至於當時德國人為什麼將租期定位99年,目前並沒有任何官方的解釋,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國際法》中絕對沒有“佔領超過百年即屬於合法領土的”條文,這是一個典型的謠言。

《國際法》中對領土爭端的規定是:“如果A國實際控制某地區超過50年,並且在這段時間內沒有其他國家對此提出異議,那麼該地區就屬於A國所有”。但租借地顯然不能適用於這條國際法,因為租借地已經明確表示是“租的”,不牽扯主權,就算租一萬年,到期該還還得還。

所以這99年的租期估計就是討個類似“長長久久”的彩頭,而至於真正的具體含義,在中德各自的史料中都沒有記載,現在網上任何的說法都是推測,沒有依據。

在這五處租借地中,膠州灣是第一個被收回的。由於德國在一戰中戰敗,因此在巴黎和會上,德國在膠州灣的權力被轉讓給了日本。消息傳到國內,輿論大滑,引發了著名地“五四運動”。在全國上下的巨大壓力下,北洋政府拒絕簽署了《巴黎和約》,而膠州灣則在1922年被中國用2100萬日元的價格從日本佔領軍中贖回。(目前青島還保存有大量德國人留下的建築)

在膠州灣之後,威海衛是第二個被收回的租借地。1923年威海衛的租期正式到期,但英國方面並不願意立即撤離威海衛,最後經過中英談判,英國人在1930年交還威海衛。

第三個收回的是廣州灣。在抗戰期間,作為中國的盟國,法國宣佈廢除與中國所有不平等條約,因此在抗戰結束後,廣州灣被國民政府接管。至於旅大地區則在1905年被俄國人轉交給了日本,二戰結束時又被蘇軍佔領,直到新中國建立後才正式收回。

在所有租借地中,最後一個迴歸祖國的是香港新界,其於1997年7月1日租期結束後迴歸中國。而至於九龍司和香港島地區,雖然這兩處地方當初是割讓給英國的,但由於面積太小,單獨保留沒有意義,並且中國政府要求迴歸整個香港的態度也非常強硬,於是英國就將這兩處地方跟隨新界一起交還中國。

(香港夜景)

當然,我這裡並沒有忘記澳門,不過澳門算不上是租借地,它是殖民地。

雖然根據1887年中葡簽訂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規定,澳門自理論上是租給葡萄牙的,但葡萄牙租借澳門是沒有租期的,因為在該條約上明確寫到:“由中國堅準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這句話中的“永駐管理澳門”跟割讓沒啥區別。而在澳門迴歸談判時,葡萄牙政府和中國政府也都將澳門當做殖民地來處理,所以澳門算不上租借地。


千佛山車神


眾所周知,晚清淪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落後就要捱打,清政府在晚期的時候,他們和列強簽訂了太多不平等的條約,在這些條約中,有許多割地的協議,大家都知道清政府在割地,可是很少有人知道當時在割地時,清政府要求的簽訂時間是99年,可是列強怎麼都不答應,非要簽訂100年才行。

因為這個事,雙方可是吵得不可開交,清朝末年的實力是非常弱呢,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會被列強屢屢欺負,每次被欺負後,都要簽訂各種條約,那麼既然都被欺負到割地的程度了,籤一百年和九十九年又有什麼區別呢?

清政府的確是弱,可清政府並不傻,他們答應割地,可是也知道有些事情是絕對不能退讓的,否則便是歷史的罪人,為什麼這麼說呢?在當時的歷史中,國際上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一個地方租給別的國家超過一百年,那麼這個地方就屬於別人了,列強故意將協議中的時間寫成一百年,就是打算將來拿這個做文章。

列強以為中國不知道這些事,實際上晚清在意識到自己的落後之後,也是派人前往西方學習了各種東西的,這個規定晚清當然知道,所以每次割地條約,清政府的底線就是99年,無論列強怎麼施壓,都不會同意修改時間。

清政府就算再怎麼無能,他們也知道領土不能拱手讓人的道理,所以他們才會在談判中,拼死都要將時間定為99年,如果超過99年的話,後來一切可就不好說了,假如說到時候中國的國力還不強,那麼西方各國肯定會因此強佔領土。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 喜歡歷史的讀者們不妨關注歷史雜貨鋪,如果有不對的地方歡迎指出,請多包涵。


歷史雜貨鋪


其實不僅僅是香港新界的租借期限為99年,還有給法國的廣州灣,給德國的膠州灣,期限都是99年,只是這些地方還沒到99年就被收回去了,所以也沒多少人關注。

至於為啥是99年了,有的人說9是清朝的吉祥數字,個人覺得有點瞎扯;有的人認為是雙方的談判互相退了一步,才會“租借一百年中,讓掉一年,總算99年”,貌似有道理,還是沒依據;最可信的說法還是很多人認為的按照慣例,一個國家對另外一個國家的土地租借時間超過100年,土地自動歸屬於佔有國。

慈禧一直被罵的很慘,她的禍國殃民是毋庸置疑的,有這麼一個主子,李鴻章也只能跟著是最窩囊的外交家了。不過在英國割讓香港島的時候,掌權的還是道光帝。後來租借新界時,掌權的是慈禧和光緒帝,清政府卻還是留有餘地,死活只同意了99年。

一,鴉片戰爭後,中英簽訂《南京條約》

近代史是一部屈辱史,落後就要捱打,列強對我國發起戰爭是都不需要正當理由的。

十八世紀初,英國為了扭轉貿易逆差,給中國輸入大量的鴉片,不僅掠奪白銀,還弄得很多國人迷戀鴉片,最後是家破人亡,民不了生。

林則徐的“虎門銷煙”是完全正義的行為,不過損失了利益的英國不樂意了。英國在1840年的6月發動了第一次鴉片戰爭,清朝一個閉關鎖國的封建王朝哪裡是它的對手了。

這場戰爭斷斷續續打了兩年,最後以兩國簽訂《南京條約》而結束。

二,多次談判後,同意期限為99年。

1842年8月29日,道光帝派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與英國璞鼎查在南京下關江面的“皋華麗號”英艦上籤下《南京條約》,又是割地又是賠款,才終結了第一次鴉片戰爭。

《南京條約》明確規定,把香港島割讓給英國,之後英國又通過1860年的《北京條約》和1898年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完成了對整個香港的佔領。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道光帝幾乎是同意了英國的所有要求。不過後來在租借新界的期限上,清政府卻沒有滿足英軍100年的要求,而只同意99年。

怎麼說了,只能說英國老謀深算吧。一個說法是按照慣例,一個國家租借或者使用另外一個國家的土地過了一百年,那土地就是歸這個國家所有了。

而清朝通過和英國談判,最後應允99年。

不過很多學者都說沒有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也許是約定俗成吧。因為英國在1941年把百慕大群島上的摩根、特克爾、聖大衛三島租借給了美國,期限也是99年。

1997年7月1日,99年之後,香港終於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至於英國租借給美國的島嶼,期滿後會怎麼樣,就不知道了,我們拭目以待吧。

我是木魚,小女子一枚,卻痴迷於近現代史的風起雲湧,每日更新,喜歡就關注我吧,感謝有你。


湘西小木魚


英國租借香港的新界,租期為99年,而不是整個香港。香港在歷史上分為三次割讓給英國,第一次簽訂《南京條約》,將香港島永久割讓給英國;第二次簽訂《北京條約》,將香港的九龍半島割讓給英國;第三次簽訂《新條約》,將香港的新界租借給英國,租期為99年。


既然前兩次都是永久割讓給英國,英國也不傻,為何只是租借99年呢?其實他們的居心更加的可怕。

1、安撫中國

在多次割據中國的領土當中,他們已經賺取了很大的利益,也是引起了很多中國民眾的反感。清政府多次割讓領土,讓很多的愛國人士紛紛奮起反抗,衍生出的太平天國運動可是讓列強的利益受到很大的觸動。

說白了這些列強就是當了婊子還要給自己立牌坊,為了中國人的憤怒,防止中國人反抗,他們在條約上只寫了租借二字。其實他們的目的很明顯,那就是中國太過懦弱,就算事先寫的租借,到最後也能不認賬,整個香港都是屬於英國的。

2、國際上的慣例——100年即永久

看似100年和99年差不多,其實兩者相差甚遠。99年代表的是租借,但是100年則不是。在國際慣例上有一個規定,那就是租借出去的領土如果達到了100年及以上,那麼本國就會默認這塊領土不屬於自己,而殖民國將擁有永久使用這塊土地的權力。

雖然當時的清政府腐敗無能,但是為了維護更大的利益,堅持進行反抗,英國不得已才租借了99年,而事實上在他們眼中99年已經是永久,畢竟中國太過懦弱,他們也不相信中國以後有反抗的權力。

但是他們永遠沒有想到,一百多年前那個主權都沒有的東亞病夫,咋個短短百年已經遠遠的的超過了他們,甚至讓他們望塵莫及。

在香港迴歸前夕,即1982年9月,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夫人訪華,和當時的鄧小平同志商議香港的歸屬問題,撒切爾夫人態度強硬,想要爭取香港的歸屬問題,但是鄧小平同志更加的強硬。要知道從民國開始就已經不同意英國同清政府簽訂的各種協議,奈何那個時候的中國國力衰敗,根本沒有權力要回香港。但是今時不同往日,中國強大了,有權力了。



最後經過商議,中英簽訂了《中英聯合聲明》,不光是新界,整個香港都應當屬於中國。

1997年7月1日,香港正式迴歸,失去了數百年的香港終於迴歸了母親的懷抱。在這百年當中,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喜悅,更是欣慰祖國母親的強大,中國站起來了,整個中國人民站起來了!一頭屹立在東方的雄獅傲然挺立。


打字不易,感謝您的觀看。如果感覺本人寫的還不錯的話,輕輕點一下關注。如果有什麼意見,大家可以多多評論,我們一起來討論問題。謝謝!


歷史清單


首先說一下,香港整體為三大部分,分別為香港島、九龍半島以及新界地區。三部分中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的部分地區實際上是割讓給了英國,而九龍半島的另一部分和新界才是租借給了英國99年。



香港歷程

1840年英國挑起了鴉片戰爭,最終清政府以失敗收場。1842年時,清政府被迫與英國簽訂了《南京條約》,條約中規定中國永久割讓香港島。此時的清政府在詔書依然以天朝上國的姿態對英國說;

念及英國商船遠涉重洋,往往有所損壞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這段話雖然說的冠冕堂皇,清朝皇帝念及英國商人不遠萬里遠渡重洋,所以特別恩賜給了英國一處港口。但誰也明白香港島從此割讓給了英國。

第二次鴉片戰爭戰爭時,英法聯軍攻破了北京城。在此期間,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帶兵強佔了面積約為11平方公里的九龍半島。無奈之下清政府答應將英國佔領的區域永久租給英國,但英國隨後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中英北京條約》,九龍半島因此被割讓給英國。



英國租借香港由來

甲午中日戰爭之後,清政府因為敗給了當時國際地位非常低的日本,所以各國列強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此時德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了《膠澳租借條約》,條約中規定清政府需要租借青島給德國,為期整整100年。

但當時國際上有一個不成文規定,一個國家佔領或者租借其他國家領土達到100年之後,這塊領土自動成為該國領土。因此清政府當時打死也不肯租借百年,只同意了99年,希望到期之後還能夠收回來。



繼德國之後,法國也看到了不用出兵就可以得到利益的方法,所以通過外交手段逼迫清政府租借了廣州灣,租借期限也是99年。

英國看到清政府軟弱可欺之後,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條約中規定清政府租借給英國九龍界限線以北,至深圳河以南所有土地,連同附近的233個島嶼,期限99年。這也就是租借現在新界和九龍一部分地區的由來。



租借的迴歸

東北俄國租界在日俄戰爭之後全部落入日本人手中。1914年一戰爆發後,日本佔領了德國租借的膠州灣,但1922年,北洋政府贖回了主權。

1937年,日本全面侵華之後,內地很多租借都落到了日本人手中,因此很多國家都把租界做了順水人情,歸還給了中國。但香港和澳門始終在英國人和葡萄牙人的手中。



新中國成立後,毛主席拒絕承認所有不平等條約,因此準備收回香港所有的地區,但考慮到了當時的國際形勢,所以留到了後來解決。上世紀八十年代,鄧小平同撒切爾夫人進行談判時,堅定的提出了收回香港所有地區,包括割讓的香港島和九龍部分地區。最終在1985年時英國被迫同意了歸還香港所有地區,香港也因此在1997年重新回到祖國懷抱。


我是越關


我們今天常說百年之後,百年之後……百年之後便歸西了,沒了。而99,則是長長久久,天長地久的寓意。

您還別說,乍看起來好像牽強的很,可是你還別不信,古代封建統治者就偏偏迷信的很,最重這些看起來虛頭巴腦的東西。

甚至一定程度上我可以說,封建與迷信不可分割也不為過。古代統治者的封建迷信,不是一般的迷信。大小重要決策的實施或者戰役的發動,都得占卜問吉凶,連皇帝登基都得選擇一個黃道吉日。


(中國前後三次對我香港的強權租借)

特別是清朝慈禧,她是最迷信的。據說當初她的陵寢建好後,別人讓她去監工驗收,她看到墳頭有草很不高興,犯了她的忌諱,後來建陵寢的人把墳頭土架鍋炒一遍才算了事兒。清東陵慈禧主陵上,現在都還不怎麼長草呢!從慈禧怒而向十一國宣戰來看,慈禧是個有那麼任性的婦人,恰巧鴉片戰爭正屬慈禧掌權時,那麼就有絕對的理由相信,租借99年存在慈禧個人迷信主義的成分。

其實,英國強行租借香港是前後兩次鴉片戰爭,歷時二十多年最後才敲定租借99年的。前面兩次並未敲定年份,最後一次英國把整個香港囫圇租借走時,清廷心有不甘,也做了點鬥爭,依照不過百的慣例,只承諾99年。這一要求在當時的英國人看來是有點摸不著頭腦的,他們不會懂中國人的迷信與忌諱,認為99年和100年又有什麼區別呢?


(南京條約後中英租界香港談判)

於是便給了清廷那麼點兒廉價的退步,答應只租借99年。畢竟自己是靠拳頭說話,理上掛不住,這點滿清人可笑的小要求都不答應,連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其實,也甭管是這慣例還是那慣例,99年或者100年,總一條道理,落後就要捱打。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戰敗,也是租借99年天津,不得屁顛屁顛還回來了?就算是英國租借100年,到了98年,鄧爺爺照樣不給鐵娘子啥好臉色看,鐵娘子恐怕也不敢輕易招惹連美國老大哥都害怕的解放軍戰士。



不書公子


福垊先給您談概念和誤區。

租借全稱為租借地,說是租借,其實就是借,可不是劉備借荊州的借哦。因為租借國只有管理權和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儘管是不支付給所有國租金的(所以是不平等條約)。很多人因為不少租借地的租期是99年就認為租借地的租期都99年,這是錯誤的!幾乎所有人都認為租期超過99年,免費租就成劉備借——割讓了。還說是國際慣例,這是非常錯誤的哦。國際慣例也是講理的!



首先,英國租借的不是今天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而是其中的新界。

1898年6月9日,英國迫使我們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了清朝740.6平方公里(376平方英里)的土地。那為什麼香港不是1997年6月9日迴歸而是1997年7月1日迴歸呢?難道是為了獻給黨的特別禮物?不僅如此,關鍵是因為《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是在1898年7月1日生效的。



其次,英國一開始沒有要租一百年,我們也沒有拼死減一年。

英國一開始提出五個要求:不讓法國修路、開礦;讓英國修路;開放南寧;不割讓廣東、雲南於法國(福垊猜想英國怕法國佔便宜,不知道清朝為什麼沒同意?您知道嗎?);租借新界99年。清朝只接受了修路和租借地。為什麼對法國厚道?難道是為了狗咬狗?!

那為什麼要租借99年呢?一、能少一年是一年。二、英國慣例(後面詳述)。其實廣州灣、膠州灣、旅大(旅順、大連)、百慕大群島中的三島(摩根、特克爾、聖大衛)新界等都是99年,但不是所有租借地都是99年。也有25年(威海衛、關東州)、30年(芬蘭租給蘇聯的漢克半島)以及其他年份,其中甚至超過99年乃至永久的租借的。租借慣例,最低是25年。超過99年的,福垊說個大家熟悉的——澳門。永久的——古巴的關塔那摩永久租借給美國。



再次,租借超過100年就成他國領土的國際慣例是不懂國際慣例的想當然。

澳門從明朝中期(1557年)都租給葡萄牙到1999年多少年?澳門被國際慣例了嗎?福垊想說的是大明是真正的租哦,葡萄牙可是給銀子的,還算公平!關塔那摩永久租借給美國,被國際慣例了嗎?很顯然沒有!您以為國際慣例就想劉備一樣賴(借),慣例也是講理講法的,不然怎麼慣例?還有那一年之隔真的那麼重要嗎?

最後,租借99年是英國慣例不是國際慣例,而這英國慣例也不是一百年就是他的了。

這一年重要但不是那麼重要,說它重要,那是免費租能少一天是一天,更何況是一年?說它沒那麼重要是因為只要不割讓租借永遠都是所有國的,這不僅是慣例更是法律。福垊來說一下英國慣例。清朝初期的英國,那也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都是國王的。但分為兩種:永久和長久。永久有多永?天荒地老!長久有多長?999年!為啥不湊整呢?其實千年基本是永久了。後來租借地期限就採用99年,99年的租賃時期不僅在列強中流行,就連古埃及都存在。福垊認為這種不湊整就如同商業心理學中“價廉”一樣,易於接受。

只要國家足夠強大。租借期不到也能收回。福垊舉例:租借期99年膠州灣不到24年收回,租借期99年的廣州灣不到46年收回。



只要國家足夠強大。就是割讓的土地也能和平收回(國際稱呼叫恢復權利,不是收復領土哦)。福垊舉例:被割讓的香港島和九龍半島就隨著新界租借期到期而回歸!感謝鄧公!


福垊


香港現在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但是關於香港不為人知的屈辱歷史你知道多少呢?

香港包括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總共1092平方公里。而之所以如此劃分也與當時的特殊歷史,有極大的關係。

歷史上香港是分三次落在了英國手裡,而前兩次都是割讓,唯有最後一次才是租借給英國,年限為99年。

1842年8月29日,《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隨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推進,清政府的軟弱無能徹底的暴露在了西方列強面前,相對應的英國殖民者不滿足於既得利益,胃口越來越大,於是簽訂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簽訂之前,清政府可以說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因為清政府當時的主力八旗子弟都已經徹底腐朽,面對英軍的洋槍洋炮不堪一擊,只能選擇答應英國的無理要求。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香港島約78平方公里的土地被無條件割讓給英國,淪為了英國的殖民地,掀起了西方列強瓜分中國的熱潮。

1860年10月24日,《中英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給英國

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以後,清政府無力反抗再次戰敗,就連皇帝都倉皇出逃,發生了聞名中外的火燒圓明園事件。

戰後,清政府分別與英、法、俄三國簽訂了《北京條約》,割讓了共15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

其中,《中英北京條約》,英國為了繼續擴大在華利益擴大了香港殖民地。於是香港九龍半島約50平方公里的土地割讓給了英國。

1898年6月9日,《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清政府將新界地區租與英國99年

在沙俄的支持下,法國殖民者強迫清政府租借廣州灣,弱國無外交,這樣無理的要求,清政府卻只能選擇無條件答應。

可笑的是英國方面因為看到了法國侵略者囂張氣焰,獲得了大片的領土,因此“眼紅”,要求清政府進行“補償”。於是經過了艱苦的談判,清政府只能選擇答應英國方面的要求。

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香港新界地區約968平方公里的土地被租借給英國99年。

也就是說,英國通過割讓、租借等手段,分三次佔領了中國約1095平方公里的土地。

也許清政府的所作所為唯一的值得讚賞的,就是將租借的時間確定為99年。

但是所謂的爭議土地經過100年的統治就失去主權,僅僅只是一個國際慣例,並不是明文規定。新中國能夠收回香港主權,主要還是依靠新中國強大的實力。

新中國成立以後,雖然宣佈不承認以前所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但是還有大片的土地沒有收回。

通過與英國方面進行艱苦的談判,終於在99年後的1997年,收回了香港地區成為了中國現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歷史公元,和大家共同分享不一樣的歷史人物。想了解歷史人物,學習歷史知識的可以關注我,感謝大家支持。


歷史公元


翻開5000年中華文明史我們會發現,從1840年中英之間爆發鴉片戰爭開始到1949年新中國的成立結束。這109年的時間裡,腐朽落後的清政府飽受西方列強的欺辱和壓迫,在一次又一次的對外軍事行動失敗之後,清政府與西方列強簽訂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這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將中國拖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甚至使得幅員遼闊、歷史悠久的中國險些被西方列強瓜分。


1840年,隨著清王朝與大英帝國之間的鴉片戰爭的爆發,中國開始進入近代史階段。而鴉片戰爭的失敗以及隨後簽訂的中英《南京條約》徹底的改變了中國的國家性質,中國從一個封建社會進入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南京條約》除了迫使腐朽落後的清政府向英國支付戰爭賠款之外還開通了通商口岸。給予英國商人特權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最為過分的是,英國迫使清政府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

1860年,中英之間爆發第2次鴉片戰爭,清政府再次以失敗而告終。中英之間簽訂《中英北京條約》。這一次條約的簽訂,除了再次向英國支付大量的戰爭賠款之外,還增開了通商口岸,同時將與香港相鄰的九龍半島割讓給英國。

1898年,隨著中日甲午海戰中清朝北洋艦隊的失敗,看似龐大的清王朝敗給了曾經不足為慮的日本。腐朽落後的清王朝已經失去了最後的遮羞布,所有的國家都意識到清王朝的腐敗和無能。西方列強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英國迫使清王朝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更為廣闊的新界租借給英國,租借年限為99年。



我們會發現香港的誕生經歷過三個階段。先是割讓了香港本島,隨後割讓九龍半島,最終租借了新界給英國。也就是說,清政府在前兩次都沒有意識到國土的重要性,而直接將國家領土割讓給英國。在1898年時,已經有一批清朝人開始學習和了解西方社會的政治體制以及國際通識。


當時國際上普遍認為,如果一個國家對某一塊土地實際佔有超過100年以上則被看作是固有領土。因此在1898年簽訂合約時,清政府的談判代表堅持只租借新界99年給英國。也就是1997年便是租界租期的終點。這給中國後來與英國政府談判收回香港提供了強有力的依據。



當然很多人會說,英國明明知道國際上的通識,又作為戰勝國為何會同意滿清政府的要求?其實是因為英國認為滿清政府只會一天天衰落下去。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方列強會不斷的蠶食中國。徹底的瓜分中國只是時間問題。因此也就不在意租借的時間是99年還是100年。

然而歷史的發展,給了英國佬一個大嘴巴子!中國人不僅擺脫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屈辱歷史,還將曾經被英國佔據的香港成功收回,走向了富強繁榮的道路。


珞珈山的貓


近代中國,自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清政府逐步淪為洋人控制中國的工具,日不落帝國英國與清政府之間的鴉片戰爭,自然是以英國的勝利而告終。清政府與英國簽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中英國要求清政府割讓香港島給英國,期限是100年,道光皇帝幾乎答應了英國的所有要求,唯獨100年期限,道光皇帝寧死不答應。其實不光在香港島的問題上,在廣州灣與膠州灣同樣也是如此,只答應租界期限是99年。


為何差距時間僅僅只有一年,清政府卻要如此大費周章與列強周旋,其實這裡面清政府有自己的算盤。

在當時世界上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規定,即一國佔領另外一國時間超過一百年,土地自動歸佔領方所有,經歷一百年時間之後,從前生活在原國家的那一代人已經不在了。一百年生活在佔領區的那一代人,從出生起便一直生活在佔領方的統治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