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被坑的不是横发会,而是X博士。
事情要从去年夏天说起。
2019年8月2日,我们收到一位朋友的消息,说一家名为“雪加SNOWPLUS”的电子烟品牌想要找我们合作投放,因为该品牌“在做的客群主要是比较新潮的年轻人,这个群体跟X博士的调性很搭。”
根据媒体报道,彼时“雪加SNOWPLUS”对外宣称刚从知名风投基金完成了4000万美元融资,且面对监管态度积极,经过初步尽调之后,我们接受了雪加SNOWPLUS的合作请求。
随后我们便收到了一封深情款款的Brief。
殷勤合作之意溢于言表,敲定创意之后,我们各部门开始马不停蹄地围绕这个项目运转起来。
2019年8月9日,我们与“雪加SNOWPLUS”的主体公司“深圳雪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在8月14日为雪加发布了推送“《实不相瞒,你耍帅的样子,跟你想的不一样》,此文得到了“雪加SNOWPLUS”方的确认与高度评价。
2019年8月15日,我们向“深圳雪雾科技有限公司”开具了相应发票。
“雪加SNOWPLUS”也在2019年8月19日签收了上述发票。按照合同约定,“雪加SNOWPLUS”应在2019年8月26日前支付上述费用。
但是,接下来等待我们的是漫长的讨要欠款之路。
这家所谓的“融资4000万美金,有知名投资机构加持”的电子烟厂牌,居然连遵守合同约定,按时付款都做不到。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一次次地跟雪加公司的对接人曹先生追索欠款,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从8月拖到了11月,我们商务迫于催款压力向曹先生提出发律师函给雪加,也是希望能够缓解一下对接人的压力,尽快回款。而曹先生以公司内部斗争为理由,希望我们能在12月中旬的时候发函。为了不让曹先生压力过大,我们延迟了发律师函的时间。
经过我们商务同事的不断催促,“雪加SNOWPLUS”分别于2019年11月27日和2019年12月25日给我们支付了两笔款项,然而加在一起仍然不到合同款项的1/3。
催讨欠款无果,于是在2019年12月27日,我司委托律所向雪加所属的深圳雪雾科技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
然而,雪加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没有给到我们任何反馈。
我们的员工只能在2020年1月14日去到雪加在北京朝阳的公司讨要欠款,公司行政接待了我们,并且承诺帮我们向相关部门转达。1月19号我们又再次跟雪加行政联系,依旧没有下文。
之后,我们又联系了几次曹先生,但答复依旧是公司还在走流程,这个流程已经从去年8月走到了今年3月初,直到曹先生跟我们讲他被公司裁员。
众所周知,公司人员变动时是需要交接工作的,可是“雪加SNOWPLUS”拒绝告知我们交接人,导致我们无法与其进行有效沟通。
到今天2019年4月29为止,“雪加SNOWPLUS”仍然未支付我们2/3的合同款,已严重违约。
律师函警告对他们已经失效,如果“雪加SNOWPLUS”负责人坚持欠债不还,拒绝对话,我们只能采取更进一步的维权行动。
今天这篇推送,仅作为第一枪。
PS:
“雪加SNOWPLUS”公司负责人及关联方信息附于下方 (源于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