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大學生遭圍毆反抗致2人重傷”案被髮回重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4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雲南省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程兆東故意傷害一案作出二審裁定:麗江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程兆東犯故意傷害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回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重審審判。

麗江“大學生遭圍毆反抗致2人重傷”案被髮回重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 案發於麗江市一家餐廳門口

去年12月10日,紅星新聞首發報道《麗江22歲大學生遭10餘人圍毆,反抗致2人重傷 因故意傷害罪獲刑3年》,2018年11月19日凌晨1時許,雲南麗江,22歲的大學生程兆東從餐廳出來,10餘名男子亦先後走出,圍住他。

有人揪住他的頭髮,有人揮拳,有人抬腿踢去,毆打過程持續約50秒。衝突過程中,倒地的程兆東從地上隨手亂抓工具反抗,最終5名男子受傷,其中2人重傷。隨後程兆東逃離現場。

麗江“大學生遭圍毆反抗致2人重傷”案被髮回重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 程兆東手指受傷

程兆東後被警方抓獲,後以故意傷害罪被起訴;2019年10月,麗江市古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程兆東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一審判決後,雙方均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4月28日上午,麗江中院作出二審裁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該案發回重審。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春 王劍強

編輯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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