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夫妻投靠,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等限制?

回复意见:董先生:
您好!
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闽公综〔2017〕348《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夫妻投靠,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或者集体户(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携带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省外户口迁入,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5个工作日)。公民提交《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立户除外)、《居民身份证》,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落户(当场办结)。
2、其女友可以以购房入户的条件办理户口迁移,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房产证原件(其当事人女友姓名的房产证)、2、户口本、3、身份证;办理时限:省外户口迁入,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5个工作日)。公民提交《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立户除外)、《居民身份证》,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落户(当场办结)。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瓯市公安局于 2020-10-10 17: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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