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後排乘車人不繫安全帶,罰!下月起實行

高速公路後排乘車人不繫安全帶,罰!下月起實行

為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化解道路風險隱患,江西省高速交警部門已於10月25日開始在全省高速公路範圍開展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記者從高速交警部門獲悉,從12月1日起,對高速公路上機動車後排人員不繫安全帶行為也將進行處罰。

據統計,2017年1月以來,江西省高速公路發生涉及小型客車責任死亡事故249起,共造成301人死亡,233人受傷,其中因小車後排乘車人未系安全帶甩出車外,在車內與座椅、車體、物品或其他人員碰撞共發生事故151起,死亡193人,受傷186人,分別佔涉及小型客車責任死亡事故總數的60.6%、64.1%、74.7%,事故傷亡概率均在六成以上。據悉,10月25日開始的集中整治行動,其整治對象和內容主要針對小轎車、大客車、危化品運輸車、7座以上面包車的駕駛人和乘車人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全省高速交警將利用高速公路路面卡口、視頻監控等設備,結合現場、非現場等各種手段,對駕駛人及前排乘車人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對後排乘車人不繫安全帶行為進行警告教育。從12月1日起,高速交警啟動對後排乘車人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100元、記2分處罰;乘車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3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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