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下月起实行

高速公路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下月起实行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化解道路风险隐患,江西省高速交警部门已于10月25日开始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开展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记者从高速交警部门获悉,从12月1日起,对高速公路上机动车后排人员不系安全带行为也将进行处罚。

据统计,2017年1月以来,江西省高速公路发生涉及小型客车责任死亡事故249起,共造成301人死亡,233人受伤,其中因小车后排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甩出车外,在车内与座椅、车体、物品或其他人员碰撞共发生事故151起,死亡193人,受伤186人,分别占涉及小型客车责任死亡事故总数的60.6%、64.1%、74.7%,事故伤亡概率均在六成以上。据悉,10月25日开始的集中整治行动,其整治对象和内容主要针对小轿车、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7座以上面包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全省高速交警将利用高速公路路面卡口、视频监控等设备,结合现场、非现场等各种手段,对驾驶人及前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行为进行警告教育。从12月1日起,高速交警启动对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100元、记2分处罚;乘车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3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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