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娃”家長酒駕帶娃上路被查 舞陽縣交警“五一”假期在行動

(河南經濟報記者 石桂林 通訊員 魏鵬洋)5月1日晚上,舞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根據上級部署,在轄區開展夜查統一行動。22時15分許,巡邏四中隊執勤民警在241省道尚莊村路段,對一輛號牌為豫AG297*號小型汽車檢查時,發現駕駛員尚某身上有明顯的酒味。

經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53mg/100ml,已構成飲酒後駕車。

隨後,民警發現在後側座位上,居然還坐著一個六七歲的小孩,未系安全帶!不論酒駕與否,僅僅讓孩子獨自留在後座且不繫好全帶就存在著很大的危險。

“就算你今天沒喝酒,把孩子自己扔到後座上,也不繫安全帶,一旦出現緊急情況,你一個急剎車,在猛烈的慣性下,這麼小的孩子根本沒有自我保護能力,萬一出點事情,讓你追悔莫及,更何況,你這還喝完酒駕車。”經過民警教育提醒,尚某意識到自己這種僥倖心理存在巨大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舞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對尚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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