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渭南市公安局華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隊塬區中隊查獲一起無證駕駛、無牌駕駛、無頭盔駕駛且酒後駕駛摩托車的重大違法行為。
當日晚23時許,塬區中隊民警在赤鐵路同家橋東設立卡點開展夜查行動,一男子未戴安全頭盔駕駛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經過臨時卡點,執勤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該男子神情閃爍,講話支支吾吾,且身上傳來淡淡的酒味,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後,結果顯示酒精濃度含量為43.1mg/100ml,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經過公安綜合應用平臺查詢,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他所駕駛的二輪摩托車也未註冊登記上牌。
被查後民警對其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駕駛人杜某某稱:我以為騎摩托車喝酒不算酒駕的,這次你們真的是給我上了一課,以後一定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民警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駕駛員杜某某無證駕駛、無牌駕駛、無頭盔駕駛且酒駕摩托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750元的處罰。
華州交警溫馨提示: 摩托車也屬於機動車範疇,酒後或醉酒駕駛摩托車的行為同樣屬酒駕!酒後駕駛摩托車造成的危害性並不比汽車小,甚至更嚴重!酒駕摩托車的處罰標準和汽車是一樣的。所以,請廣大車友們切莫僥倖,珍愛生命,時刻都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通訊員:劉淑俠 編輯:張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