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積極履行了還款義務,但在還錢後卻沒有撕毀借條或索要收條,當債權人不承認還錢事實還繼續索要借款時,債務人可能要吃“啞巴虧”。
債務人還錢後要怎麼做?
1、撕毀借條
借款時,寫借條的紙張要具有辨識度,比如使用信紙,或是有彩色眉頭的紙張。還款時,需要撕毀借條,要認真判斷借條的真偽,防止借條被偽造。
2、出具收條
收條是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的有力證據,是債權債務終結的憑證。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後,應該向債權人索取收條,以表明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終結。
下面是不同情形下收條的寫法:
(1)如果是分期還款,則每次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條證明還款事實;
(2)如果是一次性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要回借條原件,或由出借人出具收條;
(3)如果部分還款,也應與出借人協商修改借條或者由出借人出具收條;
(4)借款如果約定有利息的,收條上應註明是支付利息還是歸還借款本金。
3、還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民間借貸憑證上寫明已經收到還款等字樣。
債務人被要求重複還款怎麼辦?
1、收集還款證據
發生糾紛時,雙方均需要舉證證明,債務人需要舉證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還款義務。可以蒐集以下還款證據:
(1)還款時出具的收條;
(2)銀行轉賬憑證;
(3)見證還款事實的第三人證言。
2、債務人再次還款後,找到收條的可以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訴訟
有收條證實還款事實,出借人無合法依據二次接收還款,應當返還。
建議:在出具收條或借條這些書證時,雙方不僅要注意保存,還要在形成這些證據時考慮周全,不能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而缺少必要的手續,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法律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