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人快語丨“前哨”和“探頭”

近日,舟山市定海區馬岙街道召開村監察工作聯絡站成立大會,旨在協助加強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推動監察監督體系向基層拓展延伸。會上選聘了一批政治素質好、威望高且有一定專業工作經驗的黨員群眾代表,擔任站長和聯絡員。記者看後覺得很有必要。

有人把村監察工作聯絡站比作街道監察辦公室在村的“前哨”和“探頭”,真是形象生動,入木三分。它一頭連著群眾,一頭連著監察辦,可謂打通了群眾監督和監察監督,成為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推動基層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有效抓手。

曾幾時何,村級監督幾乎呈現空白狀態。記得“八項規定”出臺後不久,許多層級不良現象明顯收斂,唯獨有些村幹部似乎還活在“世外桃源”,用錢依然可以甩開手腳,報銷仍舊可以毫無節制,往往做出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事情;有的幹部甚至把所轄行政村當成違法亂紀的“避風港”。後來各地雖重視村級政務公開,強化村幹部日常監督,但相比之下,部分村級紀檢監察工作尚處於薄弱環節,有的村幹部依然“瀟灑”“霸道”,群眾為之側目。

設立“前哨”和“探頭”,想達到理想的效果,需進一步探索規範聯絡站的制度體系、運行機制、履職職責,跟進廉政教育、業務培訓、績效考核等工作,發揮監察聯絡站貼近基層、直面矛盾的一線優勢,使聯絡站真正成為反映廉情信息和社情民意重要渠道,實現治理體系向治理效能的深度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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