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地面停車被刮,物業迴應:概不負責!律師反對「新聞三劍客」

小區地面停車被刮,物業回應:概不負責!律師反對「新聞三劍客」
小區地面停車被刮,物業回應:概不負責!律師反對「新聞三劍客」

家住福州大儒世家朗園的張先生4月22日中午將車停在小區地面後,23日上午發現車輛的副駕駛位車門被刮蹭了一大片,車門還有些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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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說,他的車半個多月前剛剛做了噴漆,而且再過幾天他就要進入地庫停車了,因為小區停車緊張他租了地庫停車位,每月470元,萬萬沒想到在這個節骨眼兒上被刮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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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找到小區物業金帝物業公司,物業說,開發商當時建設時,這個位置就沒有探頭,所以沒辦法查出是誰幹的,物業每個月60元的收費,也不是管理費,所以不能承擔賠償,而且張先生幾年前簽過一個告知書,上面明確寫了,如果車輛在地面被刮蹭,物業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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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福建新聞廣播“新聞三劍客”現場採訪,看到張先生的車停在大儒世家朗園西門臨近門口的第一個位置,車距離保安的位置不過20米,但是探頭是朝著小區大門口的。由於一直沒有解決方案,幾天來張先生都不敢挪動車輛,影響了他不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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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建景表示,物業公司具有管理義務,如果發生刮蹭後物業公司無法提供侵權人,那麼物業顯然系未盡管理職責,應承擔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未盡管理職責的違約責任,即應賠償車主損失。如果物業可以提供侵權人員,那麼可以免除責任,物業所謂的告知單也不能免除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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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下午,“三劍客”聯繫上大儒世家朗園物業公司金帝物業公司,對方瞭解情況後回覆,開發商在交房時這個地方就沒有探頭,建議張先生報警,物業公司現在也在調取小區門口監控,查看可疑車輛,如果比對出來會告知張先生。如果比對不出來,後續物業要負多大責任,張先生也要拿著警方的出警單與物業協商。

福建新聞廣播“新聞三劍客”會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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