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西方“契約精神”,讓大家知道契約精神都是什麼

剛從一社會服務機構離職不久,老闆畢業美國Weill Cornell Medical University醫學院腦神經內科,美國註冊心理治療師。他自幼年到美國生活,直到大學畢業回國發展,可以說是一個完完全全接受了西方教育,在西方大環境下成長的人。說說我與他的接觸的經歷,方便大家看清楚美國人做事的思維特點:

1 喜歡語言上的正面支持,喜歡鼓勵式建議和繞著彎子拒絕。這與我們在西方影響題材裡是一樣的,西方人很少抱怨,卻喜歡換種讓人覺得舒服的方式要求你為他完成一些事。

2 喜歡作秀。據美國生活的人說,美國教育很喜歡教學生表達自我。而西方的民主選舉對被選舉人的作秀表演能力也比較高。我的前老闆站在中國人中間,常常是被人注意的焦點——他的氣質太突出了。

3 偽,比儒家思想社會成長起來的人還偽。結合上面兩點,你會發現美國教育背景下成長起來的人特別擅長作秀,而且擅長作秀作得讓大家覺得舒服。於是,在儒家思想環境成長起來的人與這種人剛開始接觸,會覺得他們很真誠。或者,這是西方民主社會的需要:被選舉人要得到選票,就得哄得選民舒服。

然而,接觸久了,你們會發覺他們很偽,一切口頭說過的,只要沒有有法律效力的約束,或者他有辦法歪曲最初的口頭所說的話,使其法律效力失效,他們絕對僅是將這作為一場獲得利益的秀,不會承擔自己說過的話的法律責任。所以,從這裡,我開始切身感受到契約精神的本質。

在儒家思想大環境下成長起來的中國人所理解的契約精神,其實是“信”,而非真正的西方的契約精神。在我接觸我老闆的過程中,我感受到的他的“契約精神”就是按合同辦事,但可以設合同陷阱,同時想辦法設局讓合同規定的失效事件發生,使得合同失去效力。當合同失效,契約不成立,他可以不守諾,那並不違反契約精神,因為契約精神就是“按有效合同辦事”。

我們中國人,單純的以為契約精神是高等級的“信”,將美國人的作秀看做是真誠,這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歸因誤解所致。

最後,希望前老闆不再在朋友圈在微群裡賣慘賣雞湯,先把離職的幾位同事的工資結了再說吧。那些作秀式雞湯,那些借心理語術手段企圖植入錯誤觀念誘導人提出錯誤證據手段,在中國人中,效果不明顯:其實我覺得很奇怪,說中國人偽,但西方人偽起來能作秀作得比中國人厲害。但為什麼西方作秀忽悠選民的那套,在中國人面前又失效了呢?似乎不同的文化體系,如果我們不瞭解全貌,確實容易誤解。

親歷西方“契約精神”,讓大家知道契約精神都是什麼

(已離職前主管發給我的與美國精神老闆的追薪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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