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順縣扶貧局濫發津補貼 黔南通報5起“四風”和腐敗問題

8月4日,貴州都市報記者從黔南州紀委監察局網站獲悉,近日,該局通報了黔南州5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貴定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振明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15年期間,劉振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6名房開公司老闆禮金共計人民幣16.7萬元。2016年6月23日,貴定縣紀委給予劉振明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6月29日,貴定縣監察局給予劉振明撤職處分。

2.三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潘仕輝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3年4月13日,時任縣信訪局局長的潘仕輝為聯絡私人感情以方便工作開展為由,邀請縣檔案局全體幹部職工吃飯,共花費1773元全部由縣信訪局公款支付,並在報銷發票上註明此筆開支用於“接待普安鎮‘炮損’村乾和項目部領導”。2016年7月7日,三都縣紀委給予潘仕輝黨內警告處分,接待費用1773元由其個人承擔。

3.長順縣扶貧局濫發津補貼問題。

2014年9月,長順縣扶貧局以加班費的名義,使用下屬企業沐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經費向全體幹部職工發放津補貼2.66萬元,2016年3月11日長順縣扶貧局將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全部清退。2016年7月12日,長順縣紀委給予扶貧局原副局長金小平黨內警告處分;2016年7月14日,長順縣紀委給予扶貧局原局長倪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惠水縣農村工作局農機綜合股負責人魏華套取、私分培訓資金問題。

2013年至2014年期間,惠水縣農機具一級經銷商共銷售各種農機具7949臺,涉及補貼資金1287.42萬元。魏華在實施陽光工程新購機農戶培訓項目時,採取縮短培訓天數、減少培訓人數等方式套取培訓資金共計46603元,並將其中的25000元進行私分,2016年7月20日,惠水縣紀委給予魏華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全額收繳縣財政。

5.龍里縣龍山鎮草原村毛大寨組組長田池勝夥同他人侵佔農戶青苗補償費問題。

2015年3月,田池勝與田某某、廖某某在龍山鎮財政所共同代領農戶青苗補償費21450元,實際發放到農戶手中的青苗補償費只有15290元,三人將剋扣農戶的6160元青苗補償費進行私分。2016年6月21日,龍山鎮紀委給予田池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私分款項6160元全部退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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