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拘捕戴耀廷等亂港分子,合法律得人心-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1月6日清晨,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拘捕戴耀廷等53名亂港分子。他們因策劃組織實施所謂“35+初選”和“攬炒十步曲”、實踐“癱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目標,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雷霆行動,依法履行職責,依照法定程序實施拘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贏得香港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支持與好評。

依法拘捕戴耀廷等亂港分子,合法律得人心

所謂“初選”,從來不是香港選舉程序的一部分,名為選舉,實為攬炒,是徹頭徹尾的違法犯罪行為。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明確指出,“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其中就包括“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攬炒派所謂“初選”,早已超出正常參政議政邊界,從一開始就是為了在立法會取得35以上議席後,否決特區政府財政預算案,進而癱瘓特區政府,逼迫特首下臺,令香港墜入混亂深淵。早在去年“初選”發生前後,特區政府就已警告,所謂“初選”,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中顛覆政權罪行;香港各界人士包括法律界人士也指出,“初選”已經觸犯國安法,應果斷打擊。如今看來,這次拘捕行動不過是應了那句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所謂“初選”不僅違法,而且蓄謀已久,主觀惡意極深,危害性極大。“初選”發起者戴耀廷,多次在《蘋果日報》撰文,系統闡述其策動顛覆特區政府的綱領、宣言和各階段目標任務,鼓吹通過所謂“初選”達致“35+”,製造香港亂局。國安法實施後,戴耀廷等攬炒派分子不收手、不收斂,執意將攬炒計劃付諸行動,誘騙、誤導不明真相的市民參與投票,嚴重衝擊香港法治秩序、選舉秩序、社會秩序。

香港警方的執法行動,針對的是戴耀廷等組織策劃非法“初選”的亂港分子,與參加投票的普通市民毫無關係。這既體現了國安法的嚴肅性,也體現了其嚴謹性,更讓廣大市民清晰看到,國安法是高懸於亂港分子頭上的利劍,更是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合法權利的“守護神”。

反中亂港分子被捕,誰最著急?當然是那些站在攬炒派背後,企圖以香港為棋子遏制中國的西方反華勢力。戴耀廷等人被捕後,警方還未發佈聲明,西方一些政客就坐不住了,跳出來把這些犯罪嫌疑人美化為所謂“民主人士”,歪曲事實、顛倒黑白,公然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警方正常執法。環顧世界,破壞正常選舉秩序,顛覆國家政權,在任何國家都是重罪。西方國家發生類似罪行,從來是嚴厲打擊,毫不留情,卻對香港警察的正常執法橫加指責,不是“雙標”又是什麼?說到底,這些西方政客關心的根本不是所謂“民主”“選舉”,而是擔心失去他們可資利用的棋子和代理人。

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依法拘捕戴耀廷等犯罪嫌疑人,是依據國安法對亂港分子的一次果斷“亮劍”,也彰顯了香港各界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依法拘捕只是第一步,希望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能夠依照法律程序開展後續工作,依法嚴正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為香港繁榮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更加安定美好的家園。

作者:蘇砥

來源: 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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