諶某輝在四川廣安市嶽池縣城經營著一家豬肉攤。為推銷自制的臘肉、臘香腸,平時他會在抖音上分享視頻、開直播。
今年春節前,一位陌生網友通過抖音認識添加他微信後,一口氣買下他家2000元的臘香腸。不過,在收貨的當天早上,對方給諶某輝發來微信消息稱,“老闆,你違法了!”
對方還以諶某輝售賣的預包裝食品(臘香腸)無食品標籤和信息,也無生產許可證,提出十倍索賠共計2萬元。諶光輝拒絕了對方的要求,不久便收到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的傳票,他因“買賣合同糾紛”被對方起訴。
之後,他多次聯繫對方希望撤訴“私了”,但對方稱至少要賠償1.5萬元才行。
看了不禁愕然!感覺豬肉老闆,賣香腸天經地義,為何到這裡違法呢?
真是給自己上了一課。這裡感覺不同就是當事者最初賣熟人,後來通過網絡,賣給陌生人就出問題了。
正如豬肉老闆自己講的,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就違法了。
而他在網絡銷售自己製作的香腸,對於網絡買家是不同的概念,人家覺得是三無產品。
最開始這個豬肉老闆是不在意的,覺得這個有點天方夜譚。自己賣了這麼年豬肉,也沒作假,什麼要賠錢呢?
而且對方剛收到貨就說他違法了!
這讓豬肉老闆覺得有貓膩,遇到‘’碰瓷‘’的,也就是職業打假人。
按常理是這樣理解的。
對方稱,諶某輝寄給他的臘香腸,每包都沒有標籤,並給諶某輝發來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條款,然後提醒諶某輝:“你違法了,老闆。”
不難看出,對方是做了功課的。這就讓人生疑。接下來對話更是讓諶某輝難以接受。
對方協商退貨退款,並且10倍賠償。這讓諶某輝覺得是無理取鬧,所以沒有當回事。
即使有關部門上門調查,也沒覺得什麼,後來刪除了對方微信。
結果後來等到法院傳票,諶某輝才意識到問題嚴重性。趕緊又和買家協商賠款事宜。結果對方最少要求1.5萬元。
這在諶某輝看來,態度強硬,並不友好,他想自己憑良心做事,少賠賠償一些就算了。
所以,諶某懷疑對方就是職業打假人,而對方顯然不承認,堅持說自己是買來送朋友的。
這讓人也無法判斷。
如果按常理,一般人覺得不好,就退了,非要按法律來,也是人家的權利。
至於是不是職業打假人,就需要相關證據了。
如今還沒有開庭,但此事引發的引發了廣泛討論。
有網友憤憤不平地說,
大街上的包子店,滷肉店等等,哪個有包裝?哪個有食品標籤?是不是都違法?
也有網友支持原告,這樣說
這個絕對支持原告,最討厭那些說什麼祖傳的三無產品
那麼誰對誰錯呢?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大家每天都去菜市場買菜,買肉,也沒見什麼產品的相關手續。
有網友說,那麼這是不是也可以索賠呢?網友這樣說
油條,包子,粥,應該都屬於三無產品,人家賣肉的都在幫別人灌香腸
不止實體店,網絡上也有很多賣土特產的,什麼山珍海味都有,有些也是所謂的三無產品。
那麼這些又該何去何從呢?
不難看出,這個案例值得關注。
個人覺得,這個還是要具體分析,豬肉老闆生產的是三無產品,但是如果質量是合格的,那麼就不存在多大問題。
而買家沒有吃,也沒有產生實際損失,要求10倍賠償就不符合交易習慣。
食品法部分截圖
當然,最終結果還是以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