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黑老大”獲刑23年:曾指使70餘人圍攻警察砸爛警車

在陝西榆林,馬某某“響噹噹”——

“他黑白道都有人,手底下有100來號‘小弟’,把警車推翻了都沒事……”

“除了幾件太大搬不動的,博物館裡的文物都被他拉走了,價值兩三千萬,還打碎了很多。”

“讓我趴在沙子上,他指使手下用木棍打我,大概打了15-20分鐘,我暈過去了……他們用水潑醒我,繼續打……”

罪行累累,橫行一方。

9月25日,馬某某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公開宣判。陝西省榆林市府谷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其餘組織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十八年不等。

馬某某一夥是如何為害鄉里,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牢獄的?長安君帶你一覽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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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十個人,拿著石頭砸警車!”

2003年1月,馬某某糾集數十人,持消防槍與賀某為首的另一幫社會人員在榆林市南門口持械火拼,並藉此揚名立威,一舉成為榆林“黑老大”。

“混社會的人都知道,馬某某跟榆林城“老大級”人物賀某鬧過事,人也仗義。”慢慢地,馬某某在道上混出了名。

2011年10月,為幫他人擺平事端,馬某某指使鄭某某、王某某等70餘人,持械到榆林市榆陽區某煤礦聚眾鬥毆,打傷警察、砸壞警車,影響極為惡劣。

“來了七八十個人,拿著石頭砸警車,一個人站在警車車蓋上,用石頭砸前擋風玻璃,旁邊有幾十個人,一邊往開拉門,一邊用大石塊砸。砸了足足幾分鐘。”

2015年5月,為了所謂的江湖面子,馬某某指使二十餘人持大刀去看守所“搶人”,接應釋放的徐某、劉某,卻在看守所門前遭遇徐某債主樑某等人攔截索債。

“馬某某之前就出面協商過他們之間的債務,但沒結果。”馬某某懷恨在心,指使手下在看守所門外用刀和磚頭瘋狂毆打梁某,還強行將梁某拉上車,帶至一處荒地,再次暴力毆打後,將梁某棄於路邊。

這幾起案件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這些人太壞了,就是榆林的‘黑社會’,心狠手辣,什麼事都能做出來。”

“兩三千萬的文物,都給拉走了!”

2009年至2019年,馬某某先後投資經營榆林市元易投資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以月息1.5%至2%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2500餘萬元,用於高利放貸、賭博放款等違法犯罪活動。

受害人張某某是榆林某文化公司老闆,經營著一家博物館,收集的文物大概2000餘件。

2016年7月,張某某因賭博,欠馬某某365萬。

威脅、恐嚇、毆打、非法拘禁……在馬某某等人的暴力威逼下,張某某被迫答應將自己博物館的文物抵押給馬某某。

“除了幾件太大搬不動的,博物館裡的文物都給拉走了,價值兩三千萬,還打碎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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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掃黑後,公安局找我們談話,我們看見馬某某的人在門口,就沒敢進去。馬某某還打電話,威脅我們不能報警。”為了人身安全,張某某的妻子帶著孩子,逃離了榆林。

2014年,被害人田某某以月利息5%,向被告人馬某某的公司貸款40萬元,在償還35萬元本金後,為索要剩餘的貸款及利息,馬某某的“手下”將田某某強行帶至公園,用褲帶、木條輪流抽打。

“讓我趴在沙子上,他們用木棍打我,大概打了15-20分鐘,我暈過去了……他們用水潑醒我,繼續打,又暈過去了,接著打兩隻胳膊和腿,再暈過去醒來後,就被拉到了酒店房間,有人把守著不讓出去……”

因為忌憚“馬某某背後的關係”,在遭受毆打、非法拘禁後,田某某還是忍氣吞聲,按他們的意思寫了諒解書。

據悉,該案共查處充當“保護傘”問題4件,黨紀政紀處分4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以影響採光為由,他多次敲詐勒索

馬某某等人還多次實施敲詐勒索,被害人對此深惡痛絕,敢怒不敢言。

2011年6月,馬某某以某在建大廈對自己的平房採光造成影響為由,敲詐被害人240萬元。

2012年,馬某某以某住宅樓項目影響居民採光為由,指使人對該項目暴力阻擋。被害人因忌憚馬某某的社會背景及勢力威脅,單獨向其支付500萬元。

“混得可猛了,人們都不敢招惹。”

2020年9月25日,馬某某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公開宣判。

陝西省榆林市府谷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組織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十八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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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一個為害一方的黑社會組織最終覆滅。

“終於盼來了!大好事兒啊!”日前,全國掃黑辦會同國家統計局,就“2020年上半年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的成效”開展的調查顯示,榆林在社會治安好轉、地痞村霸欺壓群眾現象減少、社會秩序好轉、社會風氣好轉、“保護傘”打掉了5項調查指標的排名中,均位列陝西各地市第一。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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