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興義六旬男子“十進宮”累計獲刑18年

黔西南州興義市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盜竊案,涉案男子呂某某因盜竊價值560元的手機被判刑,這已是他第十次被判刑入獄。


貴州興義六旬男子“十進宮”累計獲刑18年


據瞭解,貴陽戶籍的呂某某今年64歲。從1977年到2017年,呂某某因犯盜竊罪、非法制造槍支等罪行,9次被勞動教養或處以刑罰。其盜竊犯罪足跡遍佈貴陽、蘇州、上海、常州、興義等地。然而,多年牢獄生涯沒有讓呂某某迷途知返。2020年1月18日15時許,被告人呂某某在興義市某街道手機店門口趁被害人陳某某不備,將其外衣口袋的一部華為牌手機盜走。經興義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盜手機價值560元。

庭審中,法官認為,被告人呂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扒竊方式盜竊他人價值560元的財物,構成盜竊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呂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故意犯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被告人呂某某表示自願認罪、認罰。法庭綜合被告人累犯等量刑情節,當庭作出宣判,被告人呂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至此,年過六旬的呂某某因違法犯罪,10次被處以刑罰或勞動教養,累計獲刑十八年零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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