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法院:房屋租賃引糾紛 法官耐心解民憂

“感謝潮法官耐心的調解,解決了我欠物業公司物業費的燃眉之急”;“感謝潮法官,讓我們雙方的矛盾得到化解,以後大家能夠更好的相處”。這是2020年4月21日上午,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團隊潮家順當日庭審後又用半天的時間調解成功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後,雙方當事人對潮家順的耐心、細心和誠心化解矛盾表示感謝的一幕。物業公司參與旁聽,對潮家順之前審理的幾十起物業糾紛案件成功調解交口稱讚。

原告林某某訴佔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原告林某某因拖欠物業公司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公司向其催繳多次未果後起訴了他,該案經潮家順調解。後林某某向迎江法院遞交訴狀,依據和被告佔某的合同約定,又起訴佔某自2014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在租用其坐落於綠地迎江世紀城門面房期間,依法判令佔某立即支付租用門面房拖欠物業費4381.2元。

眼看案件排期開庭在即,但是被告多次拒接法院送達人電話,兩次拒收法院郵寄的相關起訴狀副本、證據和應訴材料專遞;加上原告留的也是外地手機號碼,多次撥打也無人接聽。於是,在4月16日下午,潮家順在仔細瀏覽案卷材料後,帶著相關送達材料到涉案小區,沿街一戶一戶門面尋找當事人,終於在沿街走到底,找到了被告門面,無巧不成書,原告門面就在被告隔壁,雙方當事人是左鄰右舍的關係,是日下午15時至17時,潮家順通過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跑跑左面店面又跑跑右面店面,在送達相關材料同時告知當事人相關權利義務,並與當事人溝通了解當事人的訴求,釋法明理,提出多種調解方案進行協商,後被告佔某主動說到隔壁姐姐家進行溝通。但是,雙方就相關細節問題還是未達成協議。

21日上午雙方當事人均到庭參與庭審,法官庭審後,又耐心做雙方當事人工作,說做親右鄰的,讓雙方都各讓一步。原告林某某考慮被告佔某帶孩子經營不易,同意被告佔某分兩次支付租賃費,訴訟費自願承擔。被告佔某主動提出立即微信轉租賃費2200元。最終,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握手言和。該起糾紛圓滿調解,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確認,並有說有笑姐妹般地肩並肩走出法庭。

近年來,迎江法院面對案件不斷增多的情況,充分發揮立案庭速裁團隊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機制,對案件較為簡單且案情不是很複雜的案件,由法官先行對案件進行調解,切實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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