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墜亡女孩李依依 (化名)父親處獲悉,4月10日,甘肅慶陽“跳樓女孩”事件相關案件一審宣判。被告人吳某厚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禁止吳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教師、家庭教育指導,教育培訓等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相關職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也證實了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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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依依父親告訴記者,李依依跳樓自殺和被告人吳某厚猥褻之間,被指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沒有算入起訴內容。他表示很難接受這個判決結果,將會繼續上訴。4年來李依依父親持續為此事奔走,他表示身體嚴重透支,影響工作,李依依弟弟也因此事受到一些心理傷害,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處理結果。
2018年6月20日,甘肅省慶陽市一商場8樓的平臺,19歲女孩李依依跳樓自殺。曾有不少人在現場起鬨,慫恿其“快跳”,警方行政拘留了在現場起鬨、妨礙執行救援的兩人。
該事件引發網絡熱議,迅速發酵。據悉,2016年9月5日,慶陽六中教師吳某厚曾在李依依生病需要休息時,對她進行猥褻。之後,李依依被診斷患抑鬱症和創傷性應激障礙,曾有四次自殺未遂,其中三次為服用過量鎮定類、抗抑鬱藥物,一次為跳樓自殺,被警方和消防官兵及時營救。
被告人吳某厚
2017年5月2日,涉事者吳某厚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7月慶陽教育局將涉事者吳某厚,降級並調離教學崗位。此案於2017年8月被立為刑事案件。
來源:南方都市報